1、房子拆迁,没出钱但出力可得到补偿吗?
事件:有读者咨询,他与父母同住一处90平方米的平房15年,在动迁前,由他姐姐出资在院中又盖了约100平方米的房子,动迁后,给了3套回迁楼房。平房是翻盖的房子,当时他出过很大力,从始至终他都参与了。如果回迁楼房是他姐姐的名字,他是否能够分得一套,或者得到补偿?
沈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在房屋拆迁补偿中,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如果你姐姐出资修建房屋的行为是合法修建行为,那么你姐姐依法获得该100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在该房屋被拆迁时,你姐姐是合法的被拆迁补偿人,而你无法获得补偿。关于你与你的父母同住的90平方米房屋,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你的父母,那么你的父母才是合法的被拆迁补偿人,你仍然无法获得拆迁补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父母应得的拆迁补偿记载在你姐姐名下,那么这将影响你的法定继承权。
2、子女怎样按遗嘱继承房产?
事件:有市民咨询,他的父母留下遗嘱,去世后房产给两个子女继承,现在父亲已去世一年,子女该怎样继承?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
沈律师解答:由于该遗嘱是父母两人设立的,现在父亲已故,这种情况下,应根据遗嘱的内容确定遗产分配是现在便开始,还是待母亲去世后才开始,遗嘱是否真实有效,以及遗产范围等内容。当确认现在可以开始继承后,如果老人生前有个人债务未偿还,则应先用遗产偿还债务,待债务清偿完毕后,剩余财产方为可被继承的遗产,此时,按照遗嘱确定的内容和原则,由两子女继承遗产。
如果由于偿还生前债务而导致遗嘱无法被执行,应先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原则由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确定各自继承的遗产后,全部继承人持遗嘱或遗产分配协议、老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关单位(如房产处、银行等)办理权属变更。目前,我国没有正式开征遗产税。
3、土地使用证没更名,找不到原房主怎么办?
事件:有市民反映,他在2005年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目前已经还款结束。当时只是把产权证更名了,但是土地证没有更名,因为当时的房主此前也没更名。据了解,这套房在他之前已经转手了两个房主。现在土地证的名字还是第一任房主的名字,但是已经联系不上了,也没办法更名了。他想知道,还有什么途径可以把土地证更名?土地证不更名会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