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回答网友问题的时候得知,很多网友从网上搜到,我国从2015年开始征收遗产税,搜索结果显示法律依据是国务院2015年《遗产税暂行条例》
并且继承人仅能扣除几万元应税额。
这个大出笔者意料,因为在笔者印象中,中国尚未开征遗产税。
对于开征遗产税的利弊之处,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开征遗产税的利之所在
1、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目前,贫富差距日益悬殊的矛盾已成为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之一,遗产税以其在均衡贫富、缓解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鼓励勤劳致富、引导公益捐赠等方面有可能成为一个优良税种,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续,能够从某种程度上能缓和社会矛盾,延缓低收入者的不满心理,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2、遗产税的开征可以带来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一方面,遗产税的存在会改变财产所有者的消费观念,使其积极平衡度量财富,树立起及时消费的观念。在中国这样一个注重储蓄积累的国家,及时消费观念的确立所带来的积极经济效应将是不容忽视的。
另一方面,遗产税的开征可转变人们的财富继承观念,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共意识,多向社会公益事业捐赠。
3、遗产税的开征是维护我国税收主权的需要
在许多国家开征遗产税,而我国缺失该税种的情况下,将造成税款的自动流失,而且使我国在税收上处于较为不利和不对等的境地,既伤害了国家主权,又不利于双边或多边之间贯彻税收协定。
(二)开征遗产税的弊之所在
在众多经济学家学者赞成开征遗产税的同时,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开征遗产税至少有以下负面影响:
1、开征遗产税会对民营经济造成冲击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尚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致富者都是创业者,其拥有的财富基本上是以经营性财产为主,按照国际惯例,这类财产在征收遗产税时应予扣除或给予一定的照顾,故即使开征遗产税,近期内收入也不会太多,还可能对民营经济造成冲击,带来资金外流、生产积极性下降等负面影响。
2、遗产税的征管要求和成本较高
对比国际情况,我国开征遗产税在征管上还存在以下难点:一是个人财产登记和申报制度不健全,遗产数量难以确认;二是死亡人信息难以及时获得,无法保证遗产在计征遗产税前不被分割或转移;三是遗产形态多样,在目前的征管环境和征管条件下,难以综合掌握死亡者的全部遗产;四是财产评估制度不完善,遗产价值确认困难,且评估费用开支较大。
3、开征遗产税可能引发征纳矛盾
当前,我们国家家族继承观依然很浓重,长辈给子女留下遗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短期内很难接受开征遗产税的现实,全社会对于遗产税的纳税意识还未形成。当前开征遗产税,则很有可能引发征纳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税收征管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财政部对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态度
财政部在2017年给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段祺华委员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关于遗产税法律法规修改的提案答复函中也明确表示:
【复函原文】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税函〔2017〕197号
段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遗产税法律法规修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国际上遗产税的发展趋势,进一步研究遗产税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