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可是大事,而这种不动产的买卖就会遇到契税。一个小小的税种,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牵动着社会方方面面。
税率并未上调,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契税法一出台,“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条文引发人们对“契税上调”的担忧。按个别房产中介的说法,要赶在明年9月1日前买房,否则光契税损失就有可能高达数万元甚至更多,不少购房者疑虑购房成本是否会增加。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最近的一次房地产契税税率调整是2016年。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为何不按实际情况确定税率?
从实际情况来看,契税税率尚未突破3%。那么此次立法,为何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税率,比如1%到3%,而是3%到5%?
首先,作为住房领域重要税费项目之一,契税对于调节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保障不动产所有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功能,无论上浮或者下调都有其特殊意义。
其次,契税法税率在幅度内的决定权依然在地方政府。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说,总体来看此次契税立法是“税制平移”,只是在表达技术上更加规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王建凡说,契税法赋予了地方一定税政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的积极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新变化,体现时代新特点
施正文介绍,契税法紧跟时代步伐,将社会新变化纳入法律条文中,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比如对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的表述,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支持;对非盈利性的学校等免征契税,有利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施正文说。
此外,契税法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也意味着,对于以上事项的税收优惠,契税法授予了国务院相应的减征或免征税权。”李旭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