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诉讼的处理取决于不同的情况。以下是常见情况。1979年7月,陈佳和张某登记结婚,生下大女儿陈毅和二女儿陈兵。1992年,张某去世。2013年10月,房产管理处对张某名下位于XX的一处房屋进行了搬迁,可替代两处安置房。
陈兵没有与父亲陈佳商量,而是与陈毅签订协议,将两套安置房进行处理。双方约定,一套安置房归陈毅所有,另一套归陈兵所有。陈佳发现后,以陈兵剥夺继承权为由,将陈兵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对张某名下原房屋拆迁安置后的两套安置房进行分割。XX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之日起满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陈佳于2017年5月提出合法继承,要求继承死者张某的遗产。继承权应从张死时开始。从1992年张尚武去世至今已经25年了,20多年了。根据《继承法》规定,原告陈佳不得就本案的继承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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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