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昆明的李女士在广福路买了套新房,但是装修后却发现墙壁上有七八处开裂现象。她去找物管时,物管说是热水器造成这种后果的;她去找热水器商家时,商家说这是房屋质量问题,让李女士找开发商……在物管、开发商和热水器商家之间,李女士奔波数次,均无果而终。“买东西的时候你就是上帝,出了问题别人却成了上帝,我很苦恼。”李女士很无奈。
和李女士一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这几天纷纷打进本报热线诉苦。比如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2006年就买房的白领王小姐现在还没住进自己的新房,面对开发商说过无数次却始终无法兑现的承诺,她已经失去了信心。
原因剖析: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法学专家认为:房地产行业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多头管理但是谁也没有真正管好。房地产公司的违法成本低,房地产公司与普通购房人比起来,无论是从财力还是社会资源,都处于强势地位。
维权支招: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汤荣律师称,一般购房问题容易出现在4个环节:
其次,开盘时,售楼员会让购房人签订一份认购书,并口头承诺定金可退,但事实上,签了认购书,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如果购房者不买房子,按照合同的约定,定金就真要打水漂了。
第二热点——
物管
业主要团结
维权力量才大
案例:昆明市南华小区的物业纠纷可谓是一场“拉锯战”。2007年,由于部分业主拒交物管费,物业公司无奈他们将告上法庭,庭审中业主大倒苦水,称原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最终,法院判令拖欠物管费的业主立即缴纳费用,并判令物管公司将物管费每平方米降低了1毛钱。2008年,业主委员准备罢免原物业公司,又展开了一轮车轮战……记者了解到,昆明的很多小区由于车位不足、房屋修复不完善、物品被盗等原因,业主与物业间的“不和谐”因素始终存在,在小区论坛里,业主们甚至写出《物业那些事》来表达心中的不满。
维权支招:每个小区就是一个独立的生活空间,只有有效地实现“业主自治”,才能形成团队力量,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抗衡。从而使业主的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维护。
第三热点——
电视、网络购物
雾里看花难免走眼
凡事斟酌再动手
选择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时,一定要先验货后签单,对存在瑕疵、损坏或功能不全的商品应予以拒收。消费者应保存有关“电子交易单据”,包括商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确认书、用户名和密码等。
第四热点——
搬家公司
切莫因小失大
当心顺手牵羊
原因剖析: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伍开国律师称,搬家公司的准入门槛低,很多搬家公司的车辆和人员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游击队”,规范经营无从谈起。其次,搬家行业不仅没有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也没有,无法保证服务的质量。除此以外,搬家过程中,由于不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晰,出了问题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和索赔依据,所以搬家行业不诚信、坐地起价等问题突出。
□哭笑不得
装修公司“跳墙”
老板竟称——
“装修合同是儿子签的
他太小不懂事”
记者梁秀云陈女士家早两年就买下了安宁市天华苑小区内的一套房子,去年7月就找了家装修公司开始装修房子,准备装修好后搬进新房过春节。可没想到约定的完工日期是一拖再拖,直到今年房子还没有装修好,而春节后再去找这个装修公司的时候,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记者昨天获悉,陈女士报案以后,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唐先生表示愿意尽快完成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