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有许多新的尝试挑战信用机制的抵押贷款案件,给他人、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笔者现将接触到的几种典型案例介绍如下。
一、假房产证抵押
2009年以来,由于许多民间借贷的链条断裂,有些人尝试用假房产证骗钱的现象呈现增多的趋势。
笔者接触的这若干起制假事件中,几起为制造假身份证,几起为制造假产权证。制假身份证的,主要是制假者为了骗卖他人的房产,从而制作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
而制作假的房屋产权证,则主要是为了用假证去作抵押,以骗取债权人的信任和钱财。比如,此次被发现的一起制作假产权证事件中,一名男子因欠人家高利贷没发还清,便根据原来自己家里已经卖掉的一套房产情况,制作了一本假的房屋产权证抵押给了债权人。眼看还债的期限就要到来,有所警惕的债权人到市产权市场处档案馆查阅资料,这才发现这份产权证是假的。而另一起造假事件中的当事人余某用朋友的一份产权证作抵押,向王某借了3万元。随着还款日期的来临,王某觉得有必要到产权市场处档案馆查验一下。档案馆工作人员经查阅资料后发现,档案里的产权人与余某作抵押的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并不一致,从而证明余所提供的是假产权证。
房产部门指出,随着市民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用房屋产权证进行抵押的情况越来越多,制作假产权证的事件也随之增多。所以,市民在遇到有人用房屋产权证向自己借钱的时候,一定要事先到房产部门查阅房产档案。
二、离婚析产未过户抵押
夏某在离异后,经法院裁决讨回了和前夫共同财产的那一部分,但在房管所却未办理过户手续,1年以后想出售,房管所告知她的房屋已于1年前因从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万元被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事一知半解的夏女士强烈要求房管所撤销抵押登记,退还房产证,遭到拒绝。经人人民法院对该起行政诉讼案,受理以后,先认定对该宗房屋进行了保全处理。
三、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而抵押
二手房买卖未过户抵押、离婚析产未过户抵押,还有继承未过户抵押这几种抵押都是利用在各个机构没有转移登记手续而实施的假贷案件。造成这几项抵押骗贷案件的发生主要有原因是有关规定对抵押的登记部门确认不统一,致使银行无所适从。
另外,由于没有在各抵押登记部门之间建立起必要的沟通制度,导致了债务人重复抵押登记,骗取贷款人资金,损害债权人利益现象的发生,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和纠纷。如某债务人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向贷款人甲银行作抵押,并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此后此债务人在同一片土地上建筑房产,待办理合法的产权证后,又用房产向贷款人乙银行作抵押,在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这就发生了债务人重复抵押,债权人权利发生冲突的问题。这便是由于登记机关分属不同的行政机关,缺乏相互间联系而造成的不应有的结果。
所以建议政府明确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在各抵押登记部门之间建立起必要的沟通制度;建议当事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抵押权人随时到房管部门调阅抵押人信息,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