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即将组织2020年招生工作,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规模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由小学部和初中部构成,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在管理方式上实行“一校两区、统一管理、师资均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二、招生计划
符合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和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我校2020年一年级报名。
三、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2020年小学部招生范围为:文昌路以东、龙泉路以西、永兴路以南、青啤大道以北区域,含贺庄居、赵楼居、张庄居、双庙居、龙泉湾、标件厂宿舍、金色家园、锦绣花园等。
四、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
1.符合我校招生范围;
2.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2020年8月16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材料审核合格后,于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来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和报名材料原件。
2.报名地点
滕州龙泉实验学校招生办公室(滕州市龙泉湾小区北侧、金色家园东侧)。
凡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六、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①学生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旁系亲属一律不符合要求。旁系亲属如:伯父、叔父、伯母、婶母、姑、舅、姨等。
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包含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2.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居住证明:指报名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拥有的住房证明。并且,有效住房证明的房主与报名学生在户口上能体现出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效住房证明房主的名字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名字是父母的另一方,必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同样)。
有效住房证明指以下情况:
⑴房产证。(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
⑶城区内房产没有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户口本外,还要提供水、电、燃气、有线电视交费手续和至少6个月的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⑷新购住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暖气开口票据、能证明实际居住的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票据等)。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
⑸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经司法部门鉴定的《司法见证书》(或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水费、电费、燃气、暖气开口票据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枣政办发(2018)20号文件《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办理。
3.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预防接种部门开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