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无家可归,这套房产究竟属于谁?
这两天,
家住贵阳市白云区的胡女士和孩子,
是有家不能回,
只能在外住宾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胡女士:我没有地方可住,我甚至想带着孩子一走了之,我都觉得这十年来活得一点意义都没有。
记者在贵阳市白云区的一家宾馆
见到了胡女士,
刚一见面,胡女士就泪如雨下。
胡女士:他(我前夫)是大专毕业,我让他继续考试,他美术非常好,就考上了中央美院,当时我不想跟他去的,他说我不去他也不去读了,在我的朋友劝说之下就辞掉了工作,跟着他到了北京。
2010年,
胡女士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前夫,
相识三年之后,
两人因为互有好感,
就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
胡女士告诉记者,
前夫通过努力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校,
她也辞掉了在贵阳的工作,
跟着前夫一起来到了北京生活。
胡女士:拿我的工资来生活,他读书,我就找工作上班,因为我们去的时候办理了结婚证才去的北京,读书的时候就有了孩子,在那边读了三年的书。
此后的几年,胡女士的前夫又顺利考上了研究生,两人的孩子也逐渐长大。到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两人经过商量,胡女士带着孩子回到贵阳,并在男方父母的资助下,在白云区的米兰春天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胡女士和孩子也就在新房住下了。不过在此期间,婆媳关系并不和睦,双方经常会发生一些摩擦,为了今后的生活,胡女士还是咬牙坚持。
胡女士:我一直坚持等他研究生毕业回来,有他在身后,可能家庭关系就会好很多,结果回来之后,他的家人逼他和我离婚。离婚的条件就是我养的孩子带走,家里的这套房子不给我,但是我前夫因为对我愧疚,就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了。
就在半年以前,
胡女士和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然而,
就房产归属的问题,
双方再次发生了矛盾。
胡女士告诉记者,他和前夫离婚之后,虽然男方把房子过户给她,但由于这套房子的12万元首付,是男方的父母支付的,并且胡女士的前夫和他的父母之间,也签有一份协议,这才导致了现在的纷争。
胡女士:婆婆跟我直接要房子,但我前夫给我说的是他们要首付,但是现在我不明白的是,他跟他爸妈签了协议,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不是来让我和我的孩子无家可归,这是最起码的,我说我嫁给你们家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什么这样对我。
为弄清这起纠纷的细节,
刘先生:我的房子给她了,我父母不愿意,因为我们离婚的事情他们不知道。之前房产证上是我爸的名字,因为小孩要上学,就转到我名下了,之后离婚这套房子就判给她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
他也曾经想过很多办法。
胡女士的前夫:我本来的意思就是把房子卖了,把首付款还给我爸妈这样就可以解决了,想让我爸妈在那边住个一年半年的,等我这边安置好了,再把我爸妈接走,她跟这个人说跟那个人说,我爸妈就知道了,之后就不同意。
听到了这样的解释,
胡女士情绪立刻激动起来。
胡女士:就是你不出面解决,才导致现在到这个地步,十年了,你就是这个德性。
通话中,双方再次不欢而散,胡女士告诉记者,前一天,她和前夫的父母就在家中发生了冲突,在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介入下,她和老人分别搬离了那套住房,住到了宾馆。目前,胡女士希望先通过司法调解程序,解决这起纠纷。如果问题仍得不到处理,她会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