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多所小学学区划片范围公布,
滨城区第一小学、
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
逸夫小学、
清怡小学、
滨城区第三小学、
第八中学、
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
开发区第一中学(小学部)、
第二实验小学
滨州实验小学、
三中、
六小
最新学区划分
抓紧看看你家在哪个范围内?
滨城区一小
滨城区一小新校区(学院附小)
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学区单位、居住小区、居委会、物业等负责同志:
您好!
依照滨教〔2019〕19号文件精神,请及时告知或组织本小区(或单位、居委会等)符合在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和相应证件材料,到滨城区教育局第一小学、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报名点报名。
一、学区范围
滨城区第一小学
黄河二至四路、渤海七至十路之间;
黄河三路渤海十至十一路段;
黄河四路渤海九至十路段;
渤海十路黄河四至五路段路东。
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
黄河四至八路、渤海十路至新立河东路之间。说明:
(1)黄河四路含路南向北开门的小区,黄河八路含路北向南开门的小区;
(2)渤海十路不含路东小区。
8月20、21、22日三天,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地点:
按所属学区,分别到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报名。
滨城区第一小学地址:黄河三路渤海八九路之间,路北;
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地址:黄河六路和渤海十一路路口以西,路北。
具体地点见学校内指示标志。
三、工作日程
实行分时段报名,安排如下。
8月20日:黄河二路,渤海七路;
8月21日:黄河三路,渤海八、九路;
8月22日:黄河四路,渤海十路。
8月20日:黄河四路,渤海十路;
8月21日:黄河五、六路,渤海十二路、新立河东路;
8月22日:黄河七、八路,渤海十一路。
说明:入学资格与报名先后无关,请按指定日期报名。不按以上日期报名者恕暂不接待。请谅解!
四、报名资格、条件
1、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2、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学区内城区户口(进城务工、经商子女为父母暂住户口)。
3、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内有固定、合法住所。
4、身体健康,无智障、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按山东省免疫计划完成六周岁前的免疫接种计划。
五、提交材料
1、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起的户口簿。
2、产权属于适龄入学儿童父母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儿童出生证明。
说明:以上材料均以原件为准,同时提交复印件留存;单位或居委会集体报名的,同时提交全部报名儿童花名册(盖章)。
六、报审程序
1、填写一表一书。在外门厅咨询处领取材料审查表和《监护人诚信承诺书》,完整、准确、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填好后材料入袋。
3、材料复审。带初审后的材料到复审组进行材料、证件复审。
初、复审不合格的,终止报名,请到应合格就读的学校报名。
5、信息登记。
复审合格的,带材料到登记组登记。
属于常住户口的,到“常住户口登记组”登记;属于进城务工、经商情况的,到“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登记组”登记。
7、通知入学。材料审查和实地查验均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于8月26日上午8:30分别在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校门口予以公告,并颁发入学通知书。
七、报名咨询
滨城区第一小学、滨城区第一小学新校区(学院附小)教务处3258202,校长室3258218。
望各单位、小区、居委会或物业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或组织,与学校一起做好学区内学生报名入学工作,解除广大职工及业主的后顾之忧,让子女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逸夫小学
清怡小学
依照滨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东校区(渤海九路以东)、西校区(渤海九路以西)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及招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法定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④孤儿。
3.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并经核实确实符合常住条件。
(二)外来务工人员(含流动人口,下同)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
1.子女随父母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城区内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
2.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居住证(至招生当年6月30日之前满1年以上)。自2020年起,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至招生当年6月30日之前满1年以上)及原籍户口簿。
8月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东校区:黄河10路与渤海7路交叉口向南150米(授田英才学园西门)教学楼一楼大厅。
西校区:渤海11路与黄河10-1路交叉口向西300米(清怡小学南门)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报名安排
另:新河湾、田园牧歌、锦绣城一期、金廷公馆4个小区划分到滨州学院附属小学。
五、报名程序:
1.入学资格初审:按报名时段,在指定校区大门口处领取材料审核的顺序号,然后进入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全程录像,请保持安静、文明。
2.入户查验: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学校将派专人到家中实地查验,请家中留人。
3.户籍查验:学生户籍与派出所户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
4.入学公告:经复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于8月31日上午9:00分别在东、西校区学校门口予以公告,请持报名顺序号到东、西校区原报名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滨州市滨城区清怡小学
2019年8月17日
滨城区第三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招生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学区划分属滨城区第三小学(黄六—黄四、东海一路区间)。
三.招生地点: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办公室第三小学报名点:学校教学楼大厅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和房产所有人。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少年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校: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④孤儿。
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1.入学资格初审:报名时在学校门厅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全程录像,请保持安静、文明。
4.入学公告:经复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于8月28日上午8:30在学校大门口予以公告,届时请家长到教务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敬请学区内各位市民朋友互相转告!
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小学
2019年8月16日
第八中学
滨州实验学校南校区
开发区第一中学(小学部)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小学部)
关于2019级(一年级)学生报名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各小区物业办、居委会:
一、招生范围
渤海十八路以西,滨博高速公路以东,黄河五路以南,长江六路以北
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弘健楼1楼(进北门右转弘健楼1楼餐厅)
1号窗口(编号001-200及2-6年级转学登记);
2号窗口(编号201-400及1年级未参加摸底学生)
3号窗口(编号401-471);4号窗口(编号472-540)
5号窗口(编号541-610);6号窗口(编号611-680)
7号窗口(编号681-750);8号窗口(编号751-864)
9号窗口(编号865-934);10号窗口(编号935-1060)
四、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截止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提交材料:按常住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两个系列提交材料。(摸底报名已提交材料者不再提交,审核合格者按摸底报名序号到相应窗口领取入学通知书)
常住人口
1.村居:户口簿(户主、索引表、及孩子单页,下同)。
2.小区居民:
②与学校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原籍户口簿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的居住证(至招生当年6月30日之前满1年以上)。
五、注意事项
1.实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诚信承诺书制度。请家长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2.请家长根据摸底编号到相应窗口报名提交材料,报名处门口已张贴学生编号(按音序排名)便于家长查询。
3.由于报名人员较多,请家长注意安全。家长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学校已协调交管部门,请将车辆在路边有序停放。家长报名时自觉排队,校园内禁止吸烟。
4.已上交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的可领取入学通知书,被举报或再次审核不通过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6.已足龄但又不适应学校生活,不能按时到校学习,请到到校登记报教育局备案;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就读一并到校登记报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