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多车的个人允许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车辆,针对的是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个人名下只有一辆车,目前政策只允许转移给配偶,且配偶需满足名下无车、婚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接受父母名下车辆转移登记后,同样不可以把名下仅有的一辆车转给子女。
此外,个人名下多车转移登记不要求配偶须满足“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只需要满足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
但是,子女、父母作为受让方的,须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并且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上海父母车牌过户子女新规
仅允许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而且单一转移退牌单不可以转移过户,必须有车辆和沪牌一起过户。
转入方资格条件
转入方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申请参拍沪牌需满足的条件一致
(一)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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