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
,对无偿赠与行为、将受赠住房对外销售以及赠与行为后续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税收征
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
《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
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
填报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
与减免税手续。
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
偷逃赠与环节和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
环节的营业税,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
(
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
直系亲属赠与
)
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
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
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
“
个人无偿赠与
”
印章。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
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
在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
今年上半年,
房地产市场上二手房
的投机性买卖有所减少,
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新增的无偿赠与住房行为。
其中部分是房屋买
卖双方以假赠与形式掩盖买卖交易行为以偷逃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发文,
目的就是为解
决假赠与偷逃税款的问题,
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
堵塞税
收漏洞。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
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综上所述,
转让不动产时,
卖方应缴纳的税费是:
营业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买方需要缴纳的是:契税、印花税。不过,根据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