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年终工作总结(精选13篇)

“阿方”投稿了13篇房地产估价师年终工作总结,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房地产估价师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一、基本工作概况

(一)办理商品房登记3720份,二手房3020份,拆迁安置房1325份,自建房638份,换证1702份,抵押登记3613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3869份,共发放权属证书17887份。即办件3427份。占比19.29%。

(二)完成各项评估项目330个,评估面积157.45万平方米,评估总额21.68亿元。其中拆迁评估48个项目,拆迁评估面积32.09万平方米(城市建设指挥部〈含开发区〉拆迁评估面积:14.3万平方米,土地储备中心〈百花集团、甲乙棉纺厂2月结束〉拆迁评估面积:8.1万平方米,道路交通拆迁评估面积:4.09万平方米,乡镇工贸园区拆迁评估面积:5.6万平方米),评估金额4.13亿元。抵押224个,评估面积65万平方米,评估额7.5亿元;其它各项评估12个,评估面积11.76万平方米,评估金额1.5亿元;测算评估项目46个,测算面积48.6万平方米,测算金额8.85亿元。

(三)测量房屋建筑面积为83.2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大型项目有滨江花园证大东洲俯别墅、民生小区二期工程、锦绣花园二期、江心沙农场立新小区等)共计154幢,累计建筑面积43.13万平方米;为98家单位进行厂房竣工测量,累计建筑面积为40.14万平方米。并为国际车城及九天房产开发等多家开发企业提供面积预算服务,共计预算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测绘拆迁房屋面积32.09万平方米。

(四)接收并归档11671份,协助司法查封181起,完成日常城镇、村镇房产移交档案的装订工作共计16000多份,对内调档6000多份,接待群众查档2200多人次。

(五)单位全年实现收入529万元,协助财政局征收契税3750万元,协助地税局代收营业税1678万元。

(六)全所全年无重大事故,安全程度完全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

二、主要做法与体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所围绕中心,创新举措,做到了六个“坚持”,六个“进一步”。

(一)坚持思想大解放,进一步弘扬创优争先精神

年初局系统组织开展了“弘扬创优争先精神,加快建设事业发展”主题活动。我所积极响应,勇当“创优争先红旗擂主”,在活动中我们用争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这一目标总揽全局,先后开展了“海门市五星文明机关”、工会达标创模工作、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建设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优质服务明星”等争创工作,并根据我所工作中各个环节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细则,编印了《房地产管理实用手册》,人手一本,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今年我所的各项工作在南通地区六县市同行业中继续保持着领先地位,年底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到目前为止南通地区县级市中获此荣誉的仅我们一家,苏中地区仅二家。

(二)坚持优质服务无止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

今年是全市项目建设年,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我们理应以最高服务质量、最优服务环境、最便服务手段,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一流服务。在提升服务水准方面,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二是推行高标准服务规范。我们坚持实行规范服务、热情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快速服务、预约服务甚至委屈服务,按照五星服务等级接待好每一个办事者,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方便

(三)坚持爱岗敬业,忘我工作,进一步将“效能革命”精神落到实处

今年我市掀起了新一轮的城市建设高潮,拆迁评估任务分十分繁重。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这些工作,所里召开了紧急动员会,要求评估、测绘一线工作人员发挥“效能革命”精神,做好“吃苦受气”的充分准备,档案室、办公室、财务室等科室做好全力保障工作,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有任务时随叫随到。

[房地产估价师年终工作总结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64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房地产价格评估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并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制度。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即具有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资格。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和管理应当接受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初始注册

第五条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者,应当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初审机构(以下简称注册初审机构)。

第七条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办法第十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注册初审机构;

(三)注册初审机构自接到注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其注册申请的决定;

(四)注册初审机构决定受理注册申请的,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注册机构审核。经注册机构审核认定,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办理注册手续,颁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四)受吊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不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或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业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逾期未申请或者虽经申请但未获准注册的,其资格自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签发之日起可保留二年。在资格保留期限内申请注册的,经审批符合注册要求的,准予注册。二年期满后再申请注册的,需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组织的'估价业务培训,并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方可准予注册。

第十条申请房地产估价师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该证件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应当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根据本办法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其注册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计为三年。

第三章注册变更

第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因工单位变更等原因,间断在原注册时所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业后,如被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聘用,需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注册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人与原注册时所在单位已办理解聘手续的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注册初审机构。

(三)注册初审机构审核原注册时所在单位已解聘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情况属实,且该房地产估价师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的,应当准予注册变更,并在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上加盖注册变更专用章;

(四)注册初审机构自准予注册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报注册机构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或者不符合注册变更规定的,其注册变更无效。

第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原注册时所在单位与变更后的所在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先行办理与原注册时所在单位的解聘手续,并向原受理其注册的注册初审机构申请办理撤销注册手续。撤销注册申请被批准后,方可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第四章续期注册

第十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的,由其聘用单位于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期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连同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注册初审机构;

(三)注册初审机构应当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续期注册的决定。

注册初审机构审核认定该房地产估价师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予续期注册的情形的,应当准予续期注册,并在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上加盖续期注册年限专用章。

(四)注册初审机构准予续期注册的,应当于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三十日内报注册机构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其续期注册无效。

第十七条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工作业绩和遵幻守法简况;

(二)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参加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其指定机构组织的一定学时估价业务培训,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三年。

第五章撤销注册

第二十条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注册机构撤销其注册,收回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本人未申请续期注册的;

有效期满未获准续期注册的;

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刑事处罚的;

死亡或者失踪的;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撤销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聘用单位、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建议;

(二)注册初审机构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注册机构;

(三)注册机构批准撤销注册并核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估价师自被撤销注册、收回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之日起,不得继续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

被撤销注册后,具有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格者可以申请重新注册。

第六章执业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一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定、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内执行业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业务范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估价师执行业务,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五条在房地产价格评估过程中,因违法违纪或者严重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有权向签字的房地产估价师追偿。

第七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估价师享有以下权利:

使用房地产估价师名称;

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上签字;

对其估价结果进行解释和辩护;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遵守房地产评估技术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

(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注册证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未经注册

擅自惟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房地产估价师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估价中故意提高或者降低评估价值额,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除委托评估合同中约定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

(三)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的;

(四)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的;

(五)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并收取费用的。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工作按照建设部、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执行。

房地产估价师申报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一)报考房地产估价师的`条件:

(二)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需要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

考生注意事项: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开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电子简历模板

个人简历首先需要突出求职者的良好的个人形象。虽然外表不能够决定企业招聘的最后结果,良好的个人形象成为个人简历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信息,选择整体形象较少的个人照片,个人简历的制作效果更好。

个人信息

yjbys

性别:女

民族:汉族年龄:23

婚姻状况:保密专业名称:土地资源管理

主修专业:管理类政治面貌:团员

最高学历:本科电脑水平:精通

工作经验:一年以内身高:160cm体重:40公斤

现所在地:新罗区户籍:新罗区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行政、文员(非销售)/房地产估价师期望薪水:-3000

期望工作地区:新罗区期望工作性质:全职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9月-206月)

专业名称:土地资源管理学历:本科

所在地:福州仓山区证书:国家计算机一级、福建省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房地产策划师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月-208月)

所属行业:金融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投资)公司性质: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工作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保险大厦

职位名称:助理(兼职)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月-202月)

公司名称: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新罗土地分局(年2月-2016年5月)

所属行业:政府·非营利机构公司性质:事业单位

公司规模:工作地点:新罗区

职位名称:实习生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国家计算机一级以及福建省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土地管理arcgis、cad、erdas软件较为熟悉,能较快上手。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掌握程度

英语良好

普通话良好

拓展阅读:个人简历求职——提高整体形象增加求职者竞争力的方法

求职者整体的形象完全通过个人简历进行展现。为获得更好的求职效果,在制作个人简历的时候,每位求职者需要将自身的竞争优势完美展现。通过简洁的语言展现于招聘单位的眼前。根据简历的具体内容,招聘单位能够为求职者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从而达到提高求职者竞争力的目的。

在书写个人简历的时候,必须保持简历的内容较为充实,尤其在介绍个人具体信息的每一个环节上都要认真的完成,确保每字每句没有任何的啰嗦字眼,依靠精简的语言,将自己的优势完美展现,从而或者招聘单位的高度认可。以达到提高求职者投递个人简历成功率的.目的,避免辛苦制作的个人简历石沉大海。

房地产估价师求职简历模板

个人简历要的阅读性高可以引起对方的兴趣,然而在招聘期间HR会有大量的个人简历需要浏览,如果你写的个人简历与大众千篇一律则很难吸引对方。个人简历的字体以及格式都可以进行个性化设置,将其设计的更加美观、和谐即可提高阅读性。

期望从事职业:行政、文员(非销售)/房地产估价师期望薪水:2000-3000

学校名称:福建农林大学(209月-2016年6月)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7月-2014年8月)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1月-2015年2月)

公司名称: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新罗土地分局(2016年2月-2016年5月)

拓展阅读:如何让个人简历更加完美

在求职中求职者就是通过个人简历来与用人单位联系,个人简历写的好则求职成功的几率就大。而要写好一份个人简历,需要注意到各个环节,包括最后的检查工作。

其一,检查有没有不该写的'内容

求职者编写个人简历有两个不该写的内容,一者是个人隐私,简历是对自己能力的介绍,并非需要透露个人隐私,尤其是家人的个人隐私,为了安全起见简历上如有个设计隐私问题最好删除。二者是负面信息,个人简历要求真实,但负面信息不可能写上去。

其二,检查有没有漏掉的信息

能够影响求职成与败的因素有很多,个人简历就是其中之一。个人简历上不该写的不能写,而不该少的也一定不能漏掉,首先在个人信息中的联系方式就是最不可缺少的信息。此外,在个人简历中求职意向不能缺少。还要检查简历上的内容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是否符合,用人单位招聘特别提出的要求往往是录取的关键。

其三,检查常识性的错误

求职者在编写个人简历的过程中,通篇写下来在所难免的会出现一些错别字,这些错别字就是个人简历检查工作的重点,在打印、投递个人简历之前一定要注意不能出现错别字。还有一些常识性的用语、专业术语都不能出现错误。鉴于本人检查工作会有疏漏,建议个人简历的检查工作交由他人查看。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分析练习题

案例1:某公司拥有一栋旧写字楼,《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460m2。因年久失修,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由上级总公司批准翻建,建筑面积可增至600m2,该公司认为建600m2经济上不合算,擅自建成建筑面积1000m2的写字楼。现该公司欲以该新建写字楼投资入股与外商成立合资企业,拟请某估价机构对该写字楼进行估价。

1.能否翻建的最终批准权在()。

A.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B.政府规划管理部门

C.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上级总公司

2.评估时依据的建筑面积应为()。

A.460m2

B.600m2

C.1000m2

D.以上三个面积都不行

3.该公司委托评估应选择()。

A.房地产管理部门

B.资产管理部门

C.有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D.验资机构

标准答案:B,D,C

解析:2.因为评估时,估价对象为一新建成的写字楼,没有经过政府规划部门批准,不能办理房产证,无法确定其合法建筑面积,故不能选1000m2;原房已灭失,也不能选460m2。

案例2:卖房者甲与购房者乙于4月25日签订了一套装修较陈旧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1)和房屋装修合同(以下称合同2),合同1规定甲必须于5月25日交房,且乙同时付清房款。交房后甲按合同2进行装修,装修工程共2个月。乙于4月25日支付90%的购房款和10%的装修费,5月25日付清剩余购房款和60%的`装修费,7月25日付清剩余的30%装修费。按规定,在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买卖成交价格时,被认定应重新评估。请在以下问题中选择正确的答案:

1.估价时点是()

A.204月25日

B.年5月25日

C.2002年7月25日

D.2002年7月25日以后的某一天

2.估价的价值范围应是()

A.合同1规定的房款

B.合同1规定的90%购房款和合同2规定的装修费的10%

C.合同1规定的购房款和合同2规定的装修费的70%

D.合同1规定的购房款和合同2规定的全部装修费

标准答案:1.A,2.A

解析:1.即估价时点是合同订立之日。理由如下: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双方确定价格之时是签订合同之日。实际交付房款也是依据合同进行的。估价时应是计算在双方确定价格之日时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下,估价对象的客观市场价值或价格,因此估价时点应是合同订立之日。

2.此例中的装修合同是个干扰项,因为乙完全可以与甲之外的人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合同只是一种劳务合同,不是买卖合同,装修费用不应计入买卖估价价值之中。

案例3:张某于11月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140O的三室二厅住宅。由于生意经营不善,拟于5月出售该住宅。李某有意购入该住宅,但双方均不知该如何确定此套住宅价格,为此委托某房地产估价公司进行评估,请你作为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写出评估该住宅转让价格的估价技术路线。

标准答案:

1.用市场法或成本法评估出该套住宅在转让之日的完全产权售价。

2.根据张某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合同的约定,李某在购入该住宅后,可以与该银行继签按揭合同,继续向银行支付剩余本息;也可以与张某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李某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由完全产权的售价减去需继续向银行支付的剩余本息值在转让之日的现值,得出该套住宅的转让价。

案例4:某商业楼建筑面积为5000O,于9月1日开工,2002年3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该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用年限为60年。业主于3月1日通过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自203月1日起至2043年2月28日止。在3月1日,业主拟以该商业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两年期的抵押贷款,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

1、采用成本法估价,计算该建筑物折旧时,确定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应()。

A.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扣除土地已使用年限计算

B.按建筑物耐用年限计算

C.按建筑物耐用年限扣除建筑物已使用年限计算

D.按建筑物已使用年限计算

2、采用收益法估价时,下述观点不正确的是()。

A.收益年限应按估价时点时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计算

B.估价时点应设定为203月1日

C.净收益中应扣除建筑物折旧额

D.应要求委托人提供该商业楼的经营收益和费用资料

3、估价机构评估出该商业楼在年3月1日的公开市场价值为4000万元。近年来此类房地产的价格年均上涨5%趋势仍将继续。另根据拍卖行统计数据,此类房地产快速变现的变现率一般为其正常市场价格的70%。估价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估价结果应该是()万元。

A.2800

B.2940

C.4000

D.4200

如何备考以便通过考试,避免几分之差“落榜”,这对于每个考生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何利用十一长假给自己加点油?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专家黑敬祥老师建议:

二是考生必须全面熟悉考试大纲要求,比如利用大纲,列出考点和知识点,逐一回忆其有关内容,加深理解,巩固记忆;也可以对照大纲,确定复习重点,把自己还未掌握的知识点列为复习重点,再下工夫去看、去理解,这样才能“知己知彼”。

三是要继续掌握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内容,多看教材和一些辅导资料,这对考试也是极为有益的。在房地产估价师考试5门课程中,可以按课程顺序,多来几次对重点内容的“精读”;同时在阅读教材时,不要忽视教材中出现的小例子,这可能是很好的命题素材,稍加变化就可能出现在考试试卷上。

四是要多做几套模拟题,培养临考经验,

由于今年的教材出来的比较晚,且教材的变化较大,市面上的辅导资料较少,而且很多模拟题已经过时,因此,考生做这样的题,一定要批判性地去做,不要太迷信这些模拟题,不要被这些模拟题束缚自己的思路。

掌握考试技巧,取得良好成绩。在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掌握考试一些技巧,注意一些具体方法,对提高成绩是会有所帮助的。

多项选择题,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一般对少选且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所以答题时,没有把握最好不选,这样有利于提高得分。对于判断题,一般规定了“判断错误扣0.5分”,对此宁可不选,也不冒险。

计算题,要尽量使出计算过程,这也有利于提高得分。

简答题,要围绕题目要求,列出答案要点,然后对要点逐一展开叙述,并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

案例分析题中的指错题,要坚持多答一些错误点,这样也可以提高得分的几率。

黑敬祥老师简介: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房地产估价师辅导专家,担任《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教学工作,房地产估价师,任职于房地产行业管理部门,从事房地产估价管理及教学工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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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注意事项

1、最后阶段应该保持怎样的心理状态去面对考试

最后阶段知识体系很难再有质的'变化,平和的心态往往会更为有利,切勿因复习不足而倍感焦虑,“开夜车”更是不可取的,复习强度不易过大,保持好状态即可。

2、考试在即,怎样复习才能够提高备考效率

最后阶段复习以真题、讲义为主即可:一方面通过真题保持好状态,另一方面要对真题里面涉及的高频考点做横向归纳;再则要通读网校基础班讲义,在通读的时候,要突出重点,针对前期生疏或者易错的地方,要重点复习,对自己已掌握的内容,一带而过即可。

4、考试前准备方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异地考生一定要提前了解下考场周边饮食起居环境,以确保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饮食,也有利于稳定心态,及时进入考试状态。

5、考试当天,答题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②在做题的过程中如遇到难度大、无思路题目,可先行回避,将会做的题目全部做完后再来啃“硬骨头”。

甲方:

地址: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壮大甲方技术队伍,乙方同意将本人获得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提供给甲方用于办理房地产评估机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2、挂靠方式为乙方将自己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证提供给甲方用于办理房地产评估机构,由甲方代为保管和续费。

3、年挂靠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甲方使用乙方的执业证书期间,不得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3、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费用;必须乙方本人到场学习的,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执业证件待合同期结束后返还。

5、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时,如需要乙方配合,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注册手续,如注册不成功,甲方5日内应及时将收到的证书等原件返还乙方。乙方按100元/天计算赔偿费用后(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起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止计算),余下金额退还给甲方。

7、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证书信息,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8、协议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三、证书及印章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证书原件和印章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结束,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

四、协议书解除

1,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果甲乙达成协议不续签,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乙方解约,并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到新单位注册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手续,并邮寄给乙方。如果乙方不邮寄或因主管部门必须乙方到达甲方所在地转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同时还应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等),不得无故拖延和继续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所需的一切手续。

(1)资格证、注册证、印章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自对乙方产生影响之日至证书补办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100元/日的'标准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补办且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餐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2)毕业证书和执业证书因甲方原因丢失或损毁,由甲方负责,乙方补办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执业证书被吊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贰拾万元整。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甲方协商转注,如提前解聘,须赔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圆整。

5、甲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乙方协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须赔付乙方违约金叁万圆整。

7、乙方如果没能及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的,导致甲方不能成立公司和注册成功的,乙方及时退还甲方所付金额。

六、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有甲方承担。

七、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答题注意事项。

考前饮食五忌二宜

五忌:

1、考前食谱忌大变,

2、饮食最忌减主食。

3、吃鸡忌吃皮。

4、咖啡会导致尿频,高考切忌。

5、零食忌选坚果类。

二宜:

1、每天宜吃2个水果。

2、厌食宜用“羊吃草”法,

三需:

1、需多喝水

2、需多吃果蔬

3、需少食多餐

“考前菜谱”三大误区:

误区一:大鱼大肉伺候

误区二:食谱大变脸

误区三:补品最营养

湖北省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工作计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湖北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考试信息,便于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2011年度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一日湖北省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序号专业名称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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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取消上个月,国务院取消房地产经纪人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引起市民关注。9月4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也将逐渐取消这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以往,这些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入行2014-09-24来源:无忧考网 江苏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取消 https://www.51test.net/pgs/quxiao/
2.2024年通过了房地产估价师,成绩的有效期是多久?成绩查询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四个考试科目:《法规政策》、《原理方法》、《房估实务》以及《土估实务》。考生需要在每个科目中达到或超过这个分数才能被视为通过考试,最终获得资格证书。 微信扫码订阅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提醒,2024年房地产估价师成绩公布后及时推送查分通知,方便考生查分。https://www.jianshe99.com/gujia/ksdt/je20241122103257.shtml
3.二手车评估师考试途径是什么?二手车评估师的考试之路已经发生了改变: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正式宣布,取消了二手车评估师资格考试,以及相关的汽车营销师和汽车估损师认证,这一决定旨在规范行业标准,避免不必要的职业认证滥竽充数。在汽车行业的新格局下,学员们应聚焦于提升https://www.autohome.com.cn/ask/10846886.html
4.房地产估价师不执业就失效吗房地产估价师是为了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而设立的专业人员。然而,很多人对于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和证书的有效期存在一些疑问。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有效期和失效条件,以及不执业对证书是否造成失效的影响。 有效期与失效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的证书一般都有有效期限。有效期的长短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https://m.wet35.com/news/80735_745.html
5.过了资产评估师还有必要再考房地产估价师吗过了资产评估师是还有必要再考房地产估价师的。资产评估师是财政部设立的;房地产估价师是住建部设立的,两个证书是完全独立的,多一个证书人生就多一个选择,所以过了资产评估师还有必要再考房地产估价师的。https://ah.huatu.com/2023/0323/2575428.html
6.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规范技术指引印发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 随着新《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自2015年12月1日实施及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房地产估价技术亟待创新完善。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市房地产估价技术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成都市房地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房地产估价规范》估价技术指引,并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http://www.scjhjh.com/axw_view.asp?id=463
7.房地产评估师证书好考吗房地产评估师证书不好考,考试科目分为四科,《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以下是八角藤老师整理的关于房地产评估师证好考吗、证书含金量、报名时间、报考条件以及房地产评估师是干什么的等相关信息介绍。 https://www.qinxue365.com/wenda/768777.html
8.房地产评估产业11篇(全文)据统计, 我国目前约有15000人获得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资格, 已经注册成立的房地产估价的各类机构三千余家, 按照资质级别的不同, 规定了他们的业务范围, 同时, 《房地产估价规范》已经出台, 对评估的程序、技术规范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三是逐步形成了具有行业自律标准的、统一的、开放的房地产估价市场。按照国家https://www.99xueshu.com/w/ikeyy84yi03r.html
9.aeo.uibe.edu.cn/front/zpxx.jspa?tid=10649111、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招聘:计算机信息技术2 12、中国中轻国际控股公司 招聘:农业技术员1、日语业务员1、法务专员1、企管专员1、国际贸易业务员2、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科员1 13、解放军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招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2、WEB前端设计师2、SEO工程师1、剪辑师2、摄像师2、后期制作https://aeo.uibe.edu.cn/front/zpxx.jspa?tid=10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