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继承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一般的步骤:
1.申请人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多位继承人,则所有继承人需要共同到场办理。
2.申请人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就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经过审核,如果符合过户登记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就会为申请人办理过户登记,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经济适用房的继承费用主要包括继承权公证费、过户登记费和可能的房产评估费,具体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的2%收取,也就是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
2.过户登记费:包括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等。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继承房地产可以免契税。但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1.5%。
3.房产评估费:如果在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可能需要发生房屋评估费用,具体费用根据评估机构和房产价值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经济适用房继承办理公证的流程一般如下:
3.公证处审核: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如有问题,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核实。
1.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
3.而对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很多市区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没有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买经济适用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收益的60%要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