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是需要交税费,成都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有两种方式:
一、赠与过户
1、增值税:缴纳增值税的税率是5%。通常都是要缴纳增值税的,但要是近亲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则可以免征增值税。2、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按照3%的比例全额缴纳契税。3、附加税:附加税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等税种的情况下才会去征收,附加税的缴纳是根据营业税来定的,具体的比例是城建税(7%)、费附加(3%)。4、印花税: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0.05%的比例缴纳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的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或关系,则应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6、其他费用:赠与过户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公证费是0.3%的房款,另外还需缴纳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为50元以内。
二、买卖过户
1、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5.3%,房产证满两年则免征;
2、契税的税率为:90平及以下(含),首套房为1%,二套房1%,三套及以上3%;
90平以上,首套房税费为1.5%,二套房税费为2%,三套及以上税费为3%;
3、个税的收费标准为1%,如果原业主符合满五唯一(房产证满五年且为所在省份唯一住房),则免征个税。
一、直系亲属间房产的买卖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增值税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一)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契税:按3%-5%缴纳契税;
(三)增值税:父母无偿赠与孩子房屋免征增值税;
(四)印花税:赠与双方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直系亲属间房产的继承(一)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直系亲属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二)契税:法定继承人不征收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是需要收契税的。
(三)增值税:继承直系亲属的房屋免征增值税。
1、契税契税的多少跟房屋的面积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是第1套房,而且屋面积小于90平米,那么契税就是1%,大于90平米计,税是1.5%。如果是二套房,那契税就相对比较高,目前很多城市对于二套房的契税标准都是在1.5%~3%之间,具体要看所在的城市规定。2、增值税,目前很多城市对于家庭唯一一套房,满两年可以免增值税,不满2年就会按增值的部分征收5.6%左右的税费。3、个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而且购房年限满5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会免征个税;但如果房子不满5年,或者不是家庭唯一房产,就会按照房子成交价的1%收费,或者按照房子增值部分20%征收个税,至于收费多少不同城规定不一样。如果是直系亲属,还可以采用赠与和继承的方式,分别需要的税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