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可以撤销?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

提要:双方当事人离婚时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给子女,但没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一方反悔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房产条款,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处理,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我们认为,夫妻离婚时协议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赠给子女,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签订协议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子女;二是在法院协议离婚、领取民事调解书,自愿将房产赠与子女。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反悔,在登记离婚后1年的除斥期间届满前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达成的赠与协议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制作成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一旦生效,即赋予了和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效力,其效力应该等同于或高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必须履行。从《物权法》的规定也可以看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故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其效力等同于或高于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原则上是不能予以撤销的。

该内容对我有帮助赞一个

验证手机号

我们会严格保护您的隐私,请放心输入

为保证隐私安全,请输入手机号码验证身份。验证后咨询会派发给律师。

简介:

法学本科毕业,执业六年,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擅长处理金融证券、合同、婚姻家事等民商事诉讼以及刑事辩护。

THE END
1.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行为可以撤销,但是要在该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或者受赠人有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赠与行为被撤销之后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财产的应当返还,不能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法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1019495.html
2.《民法典》赠与合同撤销制度中的疑难问题及裁判规则详解第二,房产赠与的情形中,在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如果受赠人已经实际入住赠与房屋,赠与人是否享有任意撤销权。 司法实践中的判例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原)《民通意见(试行)》第128条的规定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NTYzNzU4NA==&mid=2247529904&idx=1&sn=e6856c92e2eed881a9152ff7618e234e&chksm=97977e8fa0e0f799cca80be9c6a0d8c9f109a2415f8f565c01afbe74ae6ce6080e22629d4491&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