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过户是指通过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将个人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只需要赠与人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承诺就可以达到成立条件的方式,房产赠与过户发生于二手房交易中。
1、赠与房产需要将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赠与人的名下,所以也会产生对应的税费,税费一般有契税、公证费、登记费、房屋评估费。
2、赠与的房产获得是不用支付任何资金的,属于无偿获得房产,所以契税是全额收取的,房屋的面积没有限制,契税是房屋评估价格的3%。
3、公证费用,是在赠与的过程中,公证赠与合同产生的费用,一般是按照房屋评估价的1%至2%收取公证费用。
4、房屋评估费,进行赠与房产的时候,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来做为缴税的标准,所以就产生了评估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0.5%。登记费是80元,就是简单的工本费。
5、赠与房产再次出售的费用,除了个人所得税不同之外,其他的费用基本差不多。赠与房产再次出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比例是差额的20%,税及附加税是房屋成交价的5.5%。其他的房屋评估费、房屋交易费、登记费是双方自由协商由谁交付的。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
房产赠与协议
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
甲方是乙方的,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
一、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产籍号:__号,建筑面积: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赠与人)签名:
乙方(受赠人)签名:
协议签订地点:
房屋赠与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
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
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实践中,父母为把房产赠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是比较典型的情况,而签订房产赠与协议,通常来讲需要涵盖以下几点:
1、写明赠与人、受赠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础身份信息。
2、写明赠与房产的坐落信息、产权证号或者购房合同编号。
4、明确赠与的房产为赠与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赠与房产不存在权利瑕疵,这是为防止他人以无权处分为由追回房产。
6、明确赠与协议不附加任何条件,接受财产一方不用履行任何义务,赠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赠与,如果撤销赠与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当事人能否通过协议方式限制一方的撤销权存有一定争议,父母子女之间在签订协议时是否添加本条款,应当基于自愿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