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是否能转给子女,首先需明确的是,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农村户口所特有的村民分得的土地。对于其转让性,农村宅基地确实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转让。
具体到能否转让给子女,这主要取决于子女的户口状况:
1.如果子女的户口仍然是农村户口,且没有外迁出去,那么他们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是可以接受宅基地转让的。
2.但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外迁到城市,成为居民户口,那么即使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农村宅基地也不能直接转让给其子女。
这是因为农村宅基地的享受权是基于农村户口的,本村分配的农村宅基地属于本村集体经济,只有本村户口的村民才能享受这一权益。
1.《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而《土地管理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和抵押,但规定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实际上是对宅基地转让的一种默许。
3.宅基地的转让应当受到严格限制,因为其毕竟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由于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几处宅基地的情况,如果不允许宅基地的转让,可能会造成宅基地的闲置和浪费。
法律快车提醒,当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子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如果子女户口已经外迁到城市,成为居民户口,那么即使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农村宅基地也不能转让给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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