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二)填报报名信息
(三)缴费
3.未缴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4.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以变更考试城市,不能变更考试科目。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大纲
《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由中评协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中评协网站下载。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2018年9月15日
09:00-12:00资产评估基础
2018年9月16日
09:00-12:00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江苏考区考试安排在江苏省南京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打印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省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现场审核(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207室)。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九)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