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司法机关、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中公证工作协同的通知》的要求,房屋赠与必须申请公证。赠予人居住地或赠予个人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进行赠予公证。赠与财产的,还可以由财产所在地的市公证处审理。
2、赠予物为一共有财产时,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共有人愿意将该财产赠予他人;赠予物为团体时,应递交团体机构组员愿意赠予的书面意见;赠予物为全员时,应递交国有投资管理单位同意赠予的文件。
3、在这里交房要以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标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而在被告方中间签订了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已经将房产的产证交付给受赠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的规定,赠与人也应当将房产的产证交付给受赠人,然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赠与方与受赠方持经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方房产证及双方身份证明,到所在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回迁房赠与别人需要缴什么钱
1、测绘工程费1.36元/平方米,买方缴纳。
2、担保费0.5%(评定额,容许波动),买方缴纳。
3、房产契税:房子按评定额初次买90平方米内1%、90平方米~144平内1.5%,非初次买房或超出144平按3%缴纳,买方缴纳。
4、企业所得税按全额的的1%由卖家担负,五年外*普通住宅免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