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契税的概念考呀呀会计网校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特点

(一)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二)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一般实行先税后证)

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区别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视同买卖房屋的情况: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经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以房抵债和实物交换房屋,均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这种交易业务属房屋产权转移,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

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六)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契税政策

1.企业公司制改造

(1)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国有控股公司以其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在85%以上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小结】

企业公司制改造,土地房屋的主体实质未变,所以免征契税;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涉及房屋,只要不改变国有企业控股地位,则免征契税。

2.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股东交易)

3.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规定,合并改建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方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4.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收契税。

5.企业出售

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6.企业破产

(1)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破产后,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2)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7.其他情形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征收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怎么划转,都是换汤不换药!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元,以其中价值3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将价值1000万元的房地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1200万元。债权人获得房地产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取得补偿差价500万元。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适用契税税率3%)(2002年)

A.15万元

B.36万元

C.51万元

D.126万元

【答案】C

【解析】(1200+500)×3%=51(万元)。契税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对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契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8.事业单位改制涉及契税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时,投资主体没发生改变的,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事业单位改制中,若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如果与原事业单位全体职工签订不少于三年劳动合同的,契税免征;与超过30%的职工签订不少于三年劳动合同的,契税减半。

(七)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4.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重要,结合土地增值税)

5.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6.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THE END
1.财政部关于契税工作中几个问题的解释和规定3.房地产所有人立遗嘱将房地产赠与非合法继承人(有抚养关系者,应视作合法继承人),系属于赠与性质,应按赠与征收契税。 二、关于私人或私营企业以房地产投资企业应否征收契税问题,规定如下: 1.私人以自有的房地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为资产,因其产权未起变化,不征契税。 https://www.xunlv.cn/laws/8206
2.房屋赠与费用最新政策解读漳州市路远建材1、契税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房屋赠与涉及契税的征收标准有所调整,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赠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契税征收标准相对较低,而对于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赠与,契税征收标准相对较高,对于某些特定情况的房屋赠与,如慈善捐赠等,可能免征契税。 http://www.zzslyjc.com/post/3325.html
3.房产赠予税费最新规定及其深远影响解析解决方案2、契税:房产赠与的受赠方需缴纳契税,具体税率根据地区及房产价值而定,对于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契税政策有所优惠。 3、个人所得税:对于房产赠与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赠与双方需依法申报并缴纳,最新政策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和优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http://www.hnqinzhili.com/post/16731.html
4.契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律师普法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如果转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的,那么征收契税; 3、房屋买卖需要征收契税,包括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的;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的; 4、房屋赠与,需要征收契税,包括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https://m.110ask.com/answer/9144110230348638814.html
5.交契税前离婚离婚造成房屋产权变更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土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无论确权到任何一方,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非产权转移行为,均不征契税。 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https://www.lawtime.cn/zs_197582/
6.缴纳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房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3、税种不同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https://m.ha.huatu.com/2022/0409/2698529.html
7.契税征税范围有哪些?契税征税范围包括什么行为?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㈠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的; http://industry.scgqt.org.cn/industry/2022/0822/96590.html
8.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契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http://www.110.com/fagui/law_239888.html
9.契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哪些契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4、视同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应当缴纳契税的情形。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351556.html
10.按照契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参考解析: 房屋交换赠与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屋交换以差额作为计税依据 AI解析 重新生成最新题目 【单选题】如果将人眼比作照相机的话,则相当于暗盒的是( )。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单选题】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依据社会舆论、( )和内心信念,以善恶评价为标准https://www.shuashuati.com/ti/e861d345de8e4f9db468095fb7ae4085.html?fm=bd8d4c11888155e0f62c6afc0f7d5cb143
11.契税征税范围是什么法规 总的来说,契税的征税范围涵盖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包括出让、转让、买卖、赠与和交换等。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免征或减征契税的规定。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9bca7c2c9f620d001801
12.房产契税新政策解读二、契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契税的征收范围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i2dcc12m.html
13.2023注会《税法》第十章预习考点:契税法注册会计师(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2)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缴https://m.233.com/cpa/tax/fudao/202302/16100724657282.html
14.契税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的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1954年财政部经政务院批准,对《契税暂行条例》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对公有制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征契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土地禁止买卖和转让,征收土地契税也就自然停止了。这样使得契税征收范围大https://baike.sogou.com/v375856.htm
15.沈阳第二套房契税如何计算?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关于第二套房契税如何https://www.to8to.com/ask/k967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