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福建莆田发布楼市新政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取消各类调控限制措施,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已出租住房可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二孩以上家庭购买第二、三套房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实施购房返现补贴,探索“共有产权”销售模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在提及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时,首次明确个税调整政策,明确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住宅转让的个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莆田拟发布楼市新政
10月14日,“莆田房协”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再次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第二意见稿)》意见的函。
其中提出,取消各类调控限制措施。
一是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24年10月1日起,个人住宅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执行国家有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二是2024年4月30日莆房联办〔2024〕2号文件取消“限地价控房价”政策施行之日起,新出让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项目取消“实名登记公证摇号”开盘销售方式和优先选房配套制度。
三是取消合同网签备案注销限制。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商品房,其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取消网签备案注销限制。因当事人违约导致撤销购房合同的,按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是取消楼栋建筑形象进度超过50%未办预售许可证下调销售均价限制,鼓励楼盘现房销售。
同时,调整购房商业信贷政策。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拟购住房所在的县或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本辖区住房查询证明为依据,已出租的住房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二孩以上家庭购买第二、三套住房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执行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
另外,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
莆田率先调整个税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提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税,自10月1日起,个人住宅转让的个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执行国家有关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在提及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时,首次明确挂钩个税政策进行调整,明确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税。这也意味着过去非普通住宅的个税标准从2%下调至1%,对于100万元的房子,过去个税需要缴纳2万元,而现在只需要缴纳1万元,出售成本明显降低。
严跃进认为,当前除了个税政策外,包括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也有望在今年四季度下调。这也是财政税收政策宽松的重要体现。个税和增值税税率下调,二手房出售的成本降低,对于房东加快出售房屋、二手房加快交易等都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更好促进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