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6类24项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是实现湖南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路线图"。
具体各项改革举措如何落实、体现出湖南哪些创新特色?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张诗东对此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的各项改革举措具有可操作性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意见》落实。
2021年6月10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同意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
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要素电子化
关键节点上,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实施方案》结合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有关规定,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
今年将实现数字人民币应用于税费缴纳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深度结合湖南"十四五"规划、"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社会信用建设等重要部署,创造性开展税收征管改革工作。
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纳税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将纳税信用信息嵌入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领域、各环节。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闭环管理机制,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张诗东还提到,将建立完善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税务、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深化银保监、税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银税互动"的同时,创新银税合作新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