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是开发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在土地增值税上有着很大区别:一是预缴土地增值税上的区别;二是土地增值税清算上的区别: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而非普通住宅就没有该优惠政策。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的界定为普通住宅: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就是套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2、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建筑容积率简称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一般来说,住宅小区容积率与立项时即已固化,但实际验收时,实际容积率并非与规划完全一致,在认定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时,应当以验收后的实际容积率为准。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如果是1,则实际成交价格低于1.20,如果是1000,则低于120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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