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是2019年以后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
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般而言,对于取得多种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其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3.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4.企业2023年1月发放2023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
5.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6.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7.我需要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8.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
二、年度汇算申报
(一)申报地点
9.我应该去哪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地点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10.什么是我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点不等同于您办理年度汇算时身处的“物理地点”。若您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信息系统会根据您填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信息确定您的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若您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则需要您按照规定的申报地点,向相应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11.我办理了年度汇算申报后,还可以变更年度汇算地吗?
答:您2023年度汇算申报表提交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变更汇算清缴地。
12.什么是经常居住地?
答:如果您在中国境内申领了居住证的,那么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申领居住证,那您当前的实际居住地为经常居住地。
答:您可在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超出该期限的,您依然可以通过标准申报方式申请退税。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等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您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
(三)申报方式
16.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答: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个税APP掌上办税。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17.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自行申报?
18.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19.简易方式申报的都报什么项目?
答:简易申报只需申报基本信息和应退税额。
20.简易申报的收入额怎么计算?
答: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21.我收入额低于6万元,但有境外所得,能不能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不能。取得境外所得的个人,需要使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办理申报。
22.我收入额低于6万元,能不能进行标准申报?
答:可以。
23.是不是所有申报都能通过网络办理?
答:不是。取得境外所得的,暂时无法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申报。
24.我不会申报,税务机关能提供哪些帮助?
答:提供操作手册、办税指引等参考资料,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提供申报引导,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25.扣缴单位代办申报的,我是不是要跟单位确认?何时确认?
答:是的。2023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您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与单位完成确认。您需要告知单位您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您的退税银行账户,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26.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能否将税款退到单位账户?
答:不能。为了保证纳税人的资金安全,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需退至纳税人本人账户。
27.我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28.扣缴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能否补税和退税互抵后办理退补税?
答:不能。但对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统一由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则需填报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税款将退至个人账户。
答:是的。
30.通过网络进行申报有什么好处?
(2)根据申报情况自动计算应退(补)税款,帮助您准确完成申报。
(4)提供多种缴税方式(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
(5)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
31.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下载官方个人所得税APP?
32.我想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请问是在任意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吗?
答:您需要在您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33.我到办税服务厅申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34.邮寄申报要寄送到什么地方?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寄送至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35.哪种申报渠道办理最便捷,退税最快?
答:一般而言,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最为便捷,退税相对较快。
36.哪种申报渠道最安全?
答:不管纳税人采用何种渠道申报,税务机关都会依法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数据填报
37.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预填申报数据服务,哪个渠道可以看到?
答: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可以体验该项服务。
38.税务机关帮我预填了申报数据,我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答:不是。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不能替代您的申报义务。
39.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局预填的申报数据就可以了?
答:不是。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事先根据扣缴单位申报的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完善。
40.是不是直接确认申报税务机关预填的数据,错了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答:不是。预填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您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41.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简易申报的,提供预填服务吗?
答:提供。
42.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43.我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怎么预填的?
答:对综合所得(含一次性奖金)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44.标准申报时,除了预填的收入以外,还有其他收入,是不是就不能使用预填功能了?
答:可以使用。您只需在预填数据的基础上,将其他收入在对应的所得项目处,通过新增补充完整。
45.我今年刚毕业,实际工作月份数不满12个月,基本减除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的标准为6万元/年。
(五)申报表
47.标准申报的问答版和A表有什么区别?
答:申报内容和效果一样,只是展现形式不同。A表适合有一定税收知识基础的纳税人,问答版适合对税收专业知识不太了解的纳税人。
48.是不是既要报送A表,又要报送问答表?
答:不是。两个申报表只是展现形式不同,您只需选择其一报送即可。
三、申报受理
49.我通过网络方式(邮寄方式、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如何查看申报受理状态?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1)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行查询。
(2)底部菜单【服务】-【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申报查询】;顶部菜单【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进行查询。
50.我通过邮寄申报的,受理申报的是邮寄地还是我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邮寄地税务机关受理您的申报并负责录入系统,后续审核等管理服务事项,则由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如您的申报在受理后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51.取得境外所得办理申报时,适用综合所得年收入12万元以下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汇算政策吗?
答:不适用。
四、年度汇算退税与补税
52.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人账户?
答: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
53.什么是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答: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银行账户需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开户;
(2)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您填报I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可能影响您收到退税。
54.退税申请提交后能否看到业务办理状态?
答:可以。提交申请成功后,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
55.退税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56.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您的退税申请已经提交成功。
57.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是什么意思?
答:此时,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58.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我该怎么办?
59.退税进度中显示“国库处理中”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税务机关已经将您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部门,国库部门正在按规定处理中。
60.退税进度显示“国库退库失败”,我该怎么办?
61.我申请退税失败了该怎么办?
答:您修正相应信息后,可再次申请退税。
62.如果需要补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63.我可以放弃退税吗?
答: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可以放弃退税。
64.选择放弃退税后,可以再次申请退税吗?
65.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向您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您尚未确认或说明。
66.采用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年度汇算的如何补税?
答:如果您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需要补税的,您可以与扣缴义务人协商一致后,将税款交由扣缴义务人由其一并代您缴税,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后,您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税。
67.如何确定我补税成功?
答: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缴税情况。
68.我采用邮寄方式申报且需要补税,如何补税?
答: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补税(支持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缴税方式),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缴税。
69.我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符合免予申报条件,还用补税么?
答:如您符合免予汇算申报的条件,无须申报也无须补税。
五、系统操作
71.我输错密码账号被锁定了怎么办?
72.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如何查询我的收入纳税明细?
答:您可以在首页进入“我要查询”模块,在“申报信息查询”内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
73.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时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为什么申报表中不显示?
答:请您查看并确认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选择的“扣除年度”是否为2021年。
74.我通过单位在预扣预缴时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过单位新增还是可以在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由本人直接新增?
答: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直接新增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75.怎么知道绑定的银行卡是否符合标准?
答:系统会对银行卡进行账户核验。银行卡核验后,会在银行账号后面标记核验状态,核验不通过的,还会向您发送消息提示,您只需等待核验结果即可。
76.我提交退税申请后可以作废申报么?
答: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作废申报。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需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77.我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78.我在手机APP进行申报过程中,误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答:您可以在申报界面右上方选择“重置申报”即可。
79.单位预扣预缴时扣除的捐赠,年度汇算时在APP里为什么不显示?
答:需要您在“收入和税前扣除”栏目“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项下填报详细信息。
80.手机APP的消息中心在哪里?
一、关于年度汇算申报表
如果纳税人是通过网络渠道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则年度汇算申报表由系统直接生成和留存记录,无需另外打印。但如果纳税人是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办税服务厅申报办理的,则需要留存好年度汇算申报表!
针对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同,纳税人需要对应留存备查的资料如下:
子女教育: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赡养老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七、服务和管理
82.今年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
答:今年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便利化举措:
一是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二是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83.今年对加强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监管措施?
答: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标准提高后,绝大多数纳税人后续月份按新标准自动抵减了当年度应纳税额。也有少部分纳税人在当年度扣缴阶段抵减不完,或者不选择在扣缴阶段填报扣除,这种情况需要在办理2023年度汇算时填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