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8月征期日历:本月申报有变化
热浪滚滚的7月即将过去,8月延续了夏天的热度。8月虽不是大征期,但也有几点申报变化需要注意。
申报期各类税种太多,为防止会计新手们遗漏,特作出详细的下表供大家对照。
一、增值税申报表有变化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两栏。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两栏。
具体怎么填表呢,请看新增的“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次怎么填(延伸阅读)
政策变化后农产品核算会计处理不会也没关系,这里统统可以教给你:简并税率新政下购进农产品核算,会计们都来学习下(延伸阅读)
二、资源税各地税率有差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6]69号)中含有部分省(区)资源税适用税率表,各省可依据对照。具体资源税怎么缴纳和申报?以河北为例可看下文。
【权威发布】一张表告诉你河北水资源税怎么缴?缴多少?(延伸阅读)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免征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亿企赢提醒您:某些行业小会计不知有这一项,容易漏报造成税收罚款,千万注意检查。
不知道自己公司业务到底要不要交的请看此篇:哪些业务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延伸阅读)
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缴纳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财税[2000]91号)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亿企赢提醒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与其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与汇算清缴不同,要详细参考财税[2000]91号文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