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经信数经便函[2024]10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浙经信数经便函〔2024〕103号2024-09-29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浙江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信息初步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通知》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参考附件2)。
二、申报有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1.企业应按照“附件3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应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具体形式及内容见信息填报系统中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做好清单内企业的主动服务和日常监管,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就处理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税务总局。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对企业条件认定或申请材料要求有疑问请电询姚春彬(0571-87056913)。
附件:
1.《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
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
3.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4.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