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税减免: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5%的税率。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10%的税率。2.增值税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和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其销售货物和服务收取的增值税。3.房产税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一般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纳税并可以扣除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企业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或者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一般认定标准是: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一般纳税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