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点这里~

1.我是山东省一家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第一条规定,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我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可以申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若在2月份按规定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可以继续享受优惠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规定:“二、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已经享受疫情期间困难减免税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5.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如何办理?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第四条规定,对困难行业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自2020年4月1日开始,在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

(1)网上办理。纳税人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在线填写困难减免税申请表,即时核准后,修改税源减免税信息,即可申报减免税。

(2)现场办理。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或代开租赁发票时,现场填写困难减免税申请表,即时核准后,即可申报减免税。

房产税减免税代码: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代码:0010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的要求,建议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

6.疫情防控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纳税人,应如何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房产税减免代码:0008011608(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代码:0010011608(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THE END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2.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政策解读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https://www.110ask.com/zhengce/16212875168864879980.html
3.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的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即: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https://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dcs/200409/t289072.html
4.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收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已以粤财发﹝2004﹞99号转发)废止了对微利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免征房产税”和“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http://52bg.cc/asktax/?id=10189
5.2021房产税减免税最新政策2021年房子税收政策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晓彬老师关于2021房产税减免税最新政策和2021年房子税收政策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6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https://www.niuacc.com/zxzhongjijjs/96130.html
6.房产税减免税政策依据6篇(全文)房产税减免税政策依据 第1篇 房产税税收优惠问题大盘点 (一)减免税分类及审批权限 1.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核准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https://www.99xueshu.com/w/file5m4ckfoi.html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http://www.taxtai.com/h5/law/morerelated/id/10766/tid/7
8.济南市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精神,现就我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政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享受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http://www.sdama.org.cn/html/2020/dszcfg_0323/213.html
9.房产税减免税项目总结(2019年7月版)摘要:根据总局发布的减免税代码表,截止2019年7月,房产税共有减免税优惠项目45个,我按照便于记忆的原则,将上述优惠项目分为了12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第一类,与住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项。即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减按4%税率征收。第二类,与非常规房屋相关的优惠,一共有4项。什么是非常规房屋呢?这里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28033.html
10.苏州园区税务局延续实施应对疫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463&aid=2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