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5日
一、优惠政策目录整理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四)综合税种优惠政策
此套《2021年度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包括1张目录表+7张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2021年第3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Excel版本样式如下:
此套《2021年度最新全税种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Excel版》包括1张《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有效)》表+1张《失效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表,有效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表所列政策为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机关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地方政府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的减免税政策,以各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内容为准。此套报表的最近更新日期为2021年4月16日,Excel版本使用说明如下:
1、现行有效的减免税政策未在本表中单独列示的,在减免税业务办理过程中,可选用相应收入种类下减免政策大类为“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减免政策小类为“其他”的减免性质代码;
2、“减免性质代码”按减免收入种类、政策优惠领域类别细分政策条款编制代码,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性质代码”栏目的填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免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应代码可以采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政策相应减免性质代码。
3、未列明“优惠条款”的,表示政策对当前行对应税种全文适用同一代码。
4、“减免项目名称”是减免税政策条款的简称,用于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办理中“减免项目”等栏目的填报。
5、“关联政策条款”列有政策的,表示所列政策与当前行政策条款属同一减免项目,办理相应减免税事项采用当前行减免性质代码。
6、本表将根据政策发布、废止等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下载方式】如下:
2、在【爱问财税】公众号的“后台”回复“税收优惠”4个字,即可自动弹出以下最新版税收优惠免费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