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管理:根据AF-CARE路径进行最佳治疗,包括:[C]合并症和危险因素管理;[A]预防卒中和血栓栓塞;[R]心率和节律控制以减轻症状;[E]评估和动态再评估。
(2)共同照顾:以患者为中心的房颤管理,联合决策和多学科团队合作。
(3)平等护理:避免因性别、种族、残疾和社会经济因素造成的健康不平等。
(4)教育:对患者、家庭成员、护理人员和医疗专业人员进行教育,以协助共同决策。
(5)诊断:临床房颤需要在心电图设备上进行确认,以启动风险分层和房颤管理。
(6)初步评估:病史、症状及其影响的评估、血液检测、超声心动图/其他成像、患者报告的结果测量以及血栓栓塞和出血的危险因素。
(9)评估血栓栓塞的风险:使用当地验证的风险工具或CHA2DS2-VASc评分和其他危险因素评估,并定期进行再评估,以辅助抗凝剂处方的决策。
(10)口服抗凝药:推荐所有符合条件的患者使用,低卒中或血栓栓塞风险的患者除外(CHA2DS2-VASc=1时应考虑抗凝;CHA2DS2-VASc≥2时推荐抗凝)。
(13)抗凝药转换:如果颅内出血风险高或INR水平控制不佳,则从VKA转换为DOAC。
(14)出血风险:应控制可改变的出血危险因素以提高安全性;不应使用出血风险评分来决定开始或停止使用抗凝药。
(15)抗血小板治疗:避免联合使用抗凝药和抗血小板药,除非患者出现急性血管不良事件或手术过程中需要临时治疗。
(17)节律控制:在所有适合的房颤患者中考虑,明确与患者讨论减少症状和发病率治疗手段,如电复律、抗心律失常药物以及导管或手术消融的所有潜在益处和风险。
(19)电复律: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情况下使用电复律;其他情况下根据患者的特征和偏好选择电复律或药物复律。
(21)节律控制的成功或失败:根据患者的个体血栓栓塞风险继续抗凝治疗,无论其是否处于房颤或窦性心律状态。
(22)导管消融:如果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法控制房颤,则考虑作为二线治疗,或在阵发性房颤患者中作为一线治疗。
(23)镜下消融或混合消融:如果导管消融失败,或是难治性房颤导管消融的替代方案。
(24)心脏手术中的房颤消融:在拥有经验丰富的团队的医疗中心进行,特别是针对接受二尖瓣手术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