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4年1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16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在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

类型

住房面积

税率

适用范围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小于或等于140平方米

1%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大于140平方米

1.5%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2%

涉及税种

政策内容

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均继续适用。

增值税

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优惠政策。

THE END
1.申报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时,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成文日期: 2024-12-06 名称: 【部门负责人回应】纳税人按年收取房屋租金,按季申报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时,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关键词: 主动回应 【部门负责人回应】纳税人按年收取房屋租金,按季申报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时,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2-06 09:34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固镇县https://www.guzhen.gov.cn/zfxxgk/public/29641/52281889.html
2.2024年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以上是2024年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购房者在交纳契税时应注意契税税率,并考虑合理的购房价格。对于开发商不按流程征收契税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在审批贷款时缴纳。购买二手房和新房的契税缴纳时间也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南京市税务局。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https://www.jiwu.com/baike/56067.html
3.房产税新政策消息2024年征收标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http://www.loupan.com/bk/171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