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3日
陕西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二、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五)合理布局电源侧新型储能。结合陕西电网实际需求,为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在陕北、关中渭河以北新能源富集区域,布局一批新型储能电站。推动火电机组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开展熔盐储热示范项目,持续提升火电联合储能调节能力。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运行,探索多能互补发展模式。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适时布局分布式储能电站。(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坚持按需而建、建而有用的原则,依据新能源分布及电力系统需求,在负荷密集接入、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提升系统抵御突发事件和故障后的恢复能力在新能源规模庞大但缺乏转动惯量支撑的区域优先发展能够提供转动惯量的新型储能。在输电走廊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地区,如负荷中心地区、临时性负荷增加地区、阶段性供电可靠性需求提高地区等,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提供有功及无功支撑,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探索利用拟关停燃煤机组既有厂址建设新型储能。在电网末端和偏远地区规划建设新型储能,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在安全可靠前提下,适时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提升系统应急供电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七)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配置新型储能,实现用户侧新型储能的灵活多样发展,逐步提高负荷需求侧响应能力。围绕陕西高新技术产业群、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探索电动汽车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推进“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
四、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十六)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充分利用陕北榆林地区盐矿,陕南商洛、安康地区钒矿资源,重点聚焦压缩空气储能、全钒液流电池等新兴技术和产业,大力实施陕西储能“双百亿工程”。发挥我省在大型节能高效压缩机设计制造方面的核心优势促进压缩空气储能产业链发展,实现年产值超百亿。充分利用我省的能源优势和技术基础,重点突破全钒液流电池发展瓶颈,推动钒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现年产值超百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十七)积极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陕西省液流储能创新中心、头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共同推动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取得突破,进一步扩大我省在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氢储能方面的产业优势,提升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积极推动从生产、建设、运营到回收的全产业链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根据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