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调整房产税政策推出优化房地产政策八项措施住房购房重庆市政府

1月24日,重庆市宣布一系列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措施。其中,重庆市政府宣布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并提出八项具体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本轮新政适应市场形势,有助于更好地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80平方米内免税

一是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

二是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三是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四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

五是增加“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

政策调整后,将明显降低改善型产品的购房成本,以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为例:

重庆市民张某持有2017年在九龙坡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交易价323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后,张某2024年应纳税额为0元,而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则为6650元。

中指研究院重庆分院研究主管戴小红解读称,本次政策调整是继2023年9月明确“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收房产税后又一次优化,本次调整主要针对改善型产品,从计税标准、税率和免税面积多维度出发,降低改善型产品的购房成本,助力改善型需求释放。

另有八项新政加码地产市场

同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表态将认真落实前述要求,执行好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计税依据、税率和免税面积调整后的政策,深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改革。

同时,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另行提出了八项具体措施,包括:实施购房补贴、支持买新卖旧改善购房、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提升商品住宅品质、优化地块容积率计算标准。

在面向购房者的政策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在此前已经披露。比如,渝中区宣布,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渝中区新购商品房并于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完清契税的,按照住宅10000元/套、非住宅2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购房消费补贴。此外,重庆市将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在面向开发商的政策中,重庆市明确:主动对接、服务“白名单”房地产企业,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支持银行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合理满足“白名单”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根据中指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中心城区商品住宅成交659.1万平方米,同比上涨6.0%,成交均价1452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0.9%。尽管市场量价整体保持平稳,但与2021年成交量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戴小红认为,近年来,重庆新房市场持续向改善型需求转变,新政适应市场形势,有助于更好地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在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方面,重庆市提出推动房地产投资回暖,合理确定供地规模、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方面,重庆市提出激活房地产消费,调整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措施,优化公积金使用范围和方式,完善二手房交易等政策工具箱,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推动房地产与装修装饰、家电销售、金融信贷等联动,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激发改善性住房群体、新就业群体、返乡群体等住房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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