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减免税优惠2024年税法二基础知识点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的房产,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其他优惠

(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3)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7)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8)铁道部(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继续免征房产税。地方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比照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政策执行。

(9)至2027年12月31日,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10)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11)至2027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12)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①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房,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

②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房的房产税。

(13)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1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减半优惠)。(调整)

(15)至2027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6)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7)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桨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免征房产税。

(18)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空载重量大于45吨的民用客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免征房产税。

(19)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简称“饮水工程”)建设、运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房产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0)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自有的或从债务方接收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22)对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免征应缴纳的房产税。

(23)对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在青藏铁路运营期间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非自用的房产,照章征收房产税。

(24)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THE END
1.2024年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总结,一文查阅2024-10-16 17:09:40 各位读者朋友们,税收政策与我们的生活和经济活动息息相关。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常见的税种,其税率更是备受关注。2024年,这些税种的税率又有了新的变化和规定。之了君深知大家对这些税率信息的需求,所以精心总结了2024年房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内容,方便大家一文查阅https://wap.zlketang.com/kjsc/infos_detail/55320.html
2.财政部:上半年房产税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20.1%契税使用税增值财政部:上半年房产税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20.1% 财政部公布2024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779亿元,同比下降10.9%;房产税2337亿元,同比增长20.1%;城镇土地使用税1298亿元,同比增长11%;土地增值税3074亿元,同比下降4.3%;耕地占用税840亿元,同比增长22.6%。https://www.163.com/dy/article/J7NC0SF80534A4SC.html
3.动态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要点分析——中瑞税务本文刊登于《注册税务师》2024年第4期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要点分析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作为财产行为税中的两个老税种,历经数次修订,形成现有的房土两税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传统地方税种,房土两税在地方财政收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务院的指导下,财政部、国http://www.crtax.com/zh-cn/info/detail.php?id=484
4.2024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https://mip.66law.cn/laws/489820.aspx
5.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24年2月2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管理,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https://law.esnai.com/do.aspx?action=show&lawid=212808
6.2024年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标准是什么?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收标准是根据大中小城市来进行区分的,正常是每平方米六角钱到三十元之间。但是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年来计算的,如果是分期缴纳的计算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同时,在计算土地使用税的时候,要按照土地的实际面积去进行计算。 https://mip.64365.com/zs/1075227.aspx
7.本市继续实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3〕63号)、《关于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沪府〔2023〕14号),继续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市土地继续分为五个纳税等级,并在国家授权范围内https://czj.sh.gov.cn/zys_8908/xwzx_8909/czyw/20240123/xxfbinfo0000012159.html
8.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点问答(2024年5月)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日期:2024-05-28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文件规定:“二、……除经批准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http://www.dlsstax.net/index.php?c=Content&a=index&cid=463&aid=34164
9.20192024年小微企业,有房产税土地税及六税二费减半吗其中包括六税二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9906140.html
10.辽宁税务热点问答(2024年4月~6月)和滴灌系统配套使用的PE管和PVC管是否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4-04-07 11: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的规定: 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https://www.dlsstax.com/article?aid=37394
11.税局最新规定:2024年起,每位出租房屋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交这些税!(3)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优惠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4)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https://www.360doc.cn/article/2244419_1114406909.html
12.企业房产税2022年新规定是什么律师普法2022年企业房产税新规定: 企业房产税是以企业房屋和收入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1986年9月15日日起依照国家颁布的法令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房https://www.110ask.com/tuwen/2080450151610819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