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彪实习记者石雨昕每经编辑陈旭
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公告》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的政策措施。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严跃进表示,“我们认为,后续要积极做好一项工作,即鼓励换房。”目前换房有几个重要的政策支持,即换房可以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可以在首付比例、房贷利率、个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降低。各地把换房工作做到位,将有助于盘活二手房市场,真正促进一、二手房联动发展。
继续实施公租房税优政策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提出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的优惠政策。
严跃进表示,从具体政策内容看,政策涉及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有助于后续各类机构更好建设公租房项目,利好房源增加和服务的增加;政策涉及公租房房源收储等内容,有助于让更多闲置和存量房源进入公租房体系,对于进一步扩大公租房房源的供应等都有积极作用。
严跃进认为,此次延续对公租房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体现出当前政策层面对公租房的重视。后续公租房势必是行业内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力点。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住房消费交易供给领域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大,虽然有的在此前已经发布实施,但此次覆盖范围更广,在市场预期较弱的情况下,此次税费优惠的目的是降低住房交易和循环的成本,有利于提振购房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