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令[2023]36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决定》的出台背景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将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二是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三是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四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五是增加“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

三、政策衔接示例

例1: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

重庆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两江新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交易价32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

=(200-180)×(3200000÷200)×70%×0.5%=112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200-100)×(3200000÷200)×0.5%=8000元

例2: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

重庆市民张某持有2017年在九龙坡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交易价323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张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170-100)×(3230000÷170)×0.5%=6650元

例3: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高档住房

重庆市民李某持有2017年在渝北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交易价285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李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190-180)×(2850000÷190)×70%×0.5%=525元

=(190-100)×(2850000÷190)×0.5%=6750元

例4: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高档住房

重庆市民刘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4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160-100)×(2400000÷160)×0.5%=4500元

例5:第二套及以上的应税高档住房

(续例4)重庆市民刘某还持有2018年在北碚区购买的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56万元,原税率0.5%;该房是刘某家庭持有的第二套应税高档住房,根据规定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160-0)×(2560000÷160)×70%×0.5%=8960元

=(160-0)×(2560000÷160)×0.5%=12800元

例6: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普通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赵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区购买的应税普通住房,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价108万元;该房是赵某在重庆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自2023年10月起,赵某在重庆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前后赵某应缴纳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90-0)×(1080000÷90)×70%×0.5%=3780元

=(90-0)×(1080000÷90)×0.5%=5400元

深度解读重庆房地产新政:房产税应缴税额7折、免税面积提升至180平方米

新年伊始,重庆房地产市场便迎来“好消息”。

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1月24日,重庆接连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和《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等重磅政策。

重点一:房产税应缴税额7折

修改前: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修改后: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案例1:重庆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两江新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交易价32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案例2:重庆市民李某持有2017年在渝北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交易价285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李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重点二:三档税率统一为一档

修改前: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修改后: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案例1: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赵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区购买的应税普通住房,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价108万元;该房是赵某在重庆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自2023年10月起,赵某在重庆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前后赵某应缴纳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重点三:家庭免税面积调整为180平方米

修改后: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案例1:重庆市民张某持有2017年在九龙坡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交易价323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张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案例2:重庆市民刘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4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重点四:中心城区推出“换新购”服务

政策原文:开展“换新购”服务,组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品住房“放心买”、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优先卖”交易服务,支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

政策解读:在“换新购”服务模式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案例1:市民王某准备新购一套住房,但需要先卖掉现有一套住房。王某与房地产企业签订“放心买”认购协议,先支付了定金,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优先卖”协议。

在约定周期内,王某现有住房没有售出,那么房地产企业应退还王某定金。

重点五:延续实施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1:市民王先生在2023年10月1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0日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王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王先生可申请全额退还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2:若李先生在2023年10月20日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又于2024年1月15日在同一城市以100万元的价格新购买了住房一套(100%产权),假定李先生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则李先生可申请退税金额为:(100万元/150万元)×出售150万元房屋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纳税人身份证件、《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新购住房证明资料(新购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复印件;新购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复印件)。

重点六: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政策原文: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

政策解读: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我市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提供家庭户口证明、房屋查询结果等资料,向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所属辖区分中心申请出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THE END
1.武汉房产税新政策消息2023,抓紧点赞收藏手慢无武汉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以上就是关于武汉房产税新政策消息2023以及武汉购房契税能退吗的相关内容,希望给大家提https://wh.jiwu.com/gonglve/14359.html
2.房产契税2024标准是什么?房产契税2024最新标准是什么? 房产契税税率在3%-5%,具体税率由当地人民政府在这个幅度内确定,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https://www.64365.com/zs/925396.aspx
3.最新房地产税收政策(房屋税收新政策2023年)一、2020新房产税政策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产权人。征收标准分为两类,一类为房产原值乘以(10%-30%)*(1.2%的税率)。另一种为房产出租征收税,计算公式为房产租金收入*(12%的税率);营业税税率为5.6%,主要针对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不动产在五年以上即可减免;契税由买方缴纳,当所有权发生变化需要征收,按照房产http://www.cnqbw.cn/article/3774.html
4.房产契税2023年新规定律师普法2023年房产契税新规定: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征契税契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2、个人购买的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https://www.110ask.com/tuwen/14894016708672592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