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场发布会,主要公布《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发布人,他们是: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玉荣先生;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于琳先生;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邢红梅女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烟台分局统计与风险监测科科长李瑞先生;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刘健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李雪女士。
下面,请孙玉荣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玉荣:
一、《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意见》
1.提出1个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市场+保障”双轨制住房体系,集中力量调结构、抓项目、保交付、促消费、优服务、强监管,全方位推动我市房地产“止跌回稳”,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满意的好房子。
二、《关于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从金融、公积金、土地、财政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金融方面,需求端统一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且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限制(最短为一年),充分强化对购房者的金融支持,缓解购房群体金融负担。供应端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对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进一步加大“白名单”项目支持力度,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做到“应贷尽贷”。
3.土地方面,通过争取专项债、专项借款等途径加大土地收储和存量土地收购,加快推动闲置土地处置,有效调节房地产供应规模和结构;同时,自10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打造,同步落实减容减费支持政策;两手抓,实现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目标。
4.财政支持方面,通过争取专项债、专项借款等途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或支持危旧房屋改造。紧抓城中村改造政策机遇,加大改造力度。鼓励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即购买存量住房用于安置,并根据群众意愿和需要选择合适安置房源,购买安置房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安置总量的50%。一手抓存量政策实施,一手抓增量政策出台,全力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幸福示范小区”创建、城市房屋安全水平提升。
5.政策引领方面,全面支持“拆旧建新”,积极推广应用“毛坯+定制化”装修模式,优化完善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提高群众的实际得房率,逐步推进现房销售,进一步调整和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
6.宣传营销方面,深入开展“百城千企”商品房促销,办好“以旧换新”“群团购”“人才购房”等活动,鼓励高品质住宅项目开发企业为定向人才提供不低于10%购房优惠,推动市场加速“止跌回稳”。
感谢孙局长的全面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请大家举手示意我。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于琳: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进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结合高品质住宅建设试点工作,从建安成本、装配式建筑、高品质住宅等方向,联合市住建部门出台《关于将高品质住宅建安成本增量纳入出让地价测算的暂行意见》,给予高品质住宅地价测算支持。同时,加大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今年以来,挂牌出让了鹿鸣小区南宗地,竹林路以北、梁家消防站以东宗地,轸大路以北、凤凰西路以西A宗地3宗高品质住宅用地,总面积153亩,总建筑面积12.28万平方米,有效满足全市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加大土地推介力度,加大与优质房地产企业的交流力度,从政策、配套、产业、规划等多个维度,向各优质房地产企业全方位呈现各地块的发展潜力和投资价值,不断提高土地推介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此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积极督导各县市区发掘优质地块,扎实做好优质地块的规划、地价测算等工作,确保完成住建部门部门年初所下达的高品质住宅供应任务。
胶东在线: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邢红梅:
为切实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此次烟台市再次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2.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3.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4.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以上政策不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30万元。
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8日开始执行。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原按烟台市域认定改为按区(市)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购住房区(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原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房认定。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不变。本政策自2024年10月28日开始执行。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
近期出台的两个文件中提出要“建立常态化融资协调机制,加大白名单推送力度”。目前纳入“白名单”的项目金融支持情况如何?对于尚未纳入“白名单”的项目采取了什么样的推动措施?在金融监管系统内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运行是如何落实推动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烟台分局统计与风险监测科科长李瑞:
对已纳入“白名单”和尚未纳入“白名单”的项目,采取措施具体如下:
烟台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烟台金融监管分局联动市住建部门、各县区政府多措并举推动我市房地产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特别是注重推动主办银行对项目进行全面辅导、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已授信项目贷款发放,尽早将贷款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送“白名单”项目48个,完成授信审批57.67亿元,38个项目贷款已落地;目前已将14个保交房项目纳入白名单,完成授信审批14.04亿元。近期,部分银行机构对一些“白名单”项目有大额授信,目前烟台金融监管分局正积极推动贷款的落地发放。
对于目前尚未纳入“白名单”项目,烟台金融监管分局依靠融资协调机制,督促银行机构帮助项目着力做好问题的修复工作。当然,每个项目情况不同,面临的修复困难程度不一,有的还很复杂,还需要我们持续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联动,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帮扶好每一个项目。
对于落实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运行,采取措施如下:
中新社:
烟台市在推动房地产事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财政支持政策?
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刘健: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存量政策实施,一手抓增量政策出台,全力打好“组合拳”,力促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支持建设“高品质住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全面落实高品质住宅项目减容减费政策,按照每平方米350元的标准,在土地出让金中直接加计客观建安成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都应按照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标准进行开发建设。
支持创建“幸福示范小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实施“幸福示范小区”创建三年行动,市级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240万元,按照市、区两级1:1比例分摊,对每个示范小区给予15万元奖补,支持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支持提升城市房屋安全水平。今年,烟台市开展了城市住宅养老金等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市级财政靠前跟进落实,给予试点区市30%补助资金支持,有力推动试点早见成效,支持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网:
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李雪:
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首付比例方面,目前烟台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利率方面,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房贷办理过程中,商业银行会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资信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属于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市场化磋商行为。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商业银行逐步降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平稳下降。截至目前,辖区主要银行机构新发放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报价利率统一为LPR-50BP(3.1%),二套报价利率较9月下调50个基点,这将降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购房者贷款需求。
存量房贷政策调整如下:
在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的管理指导下,辖区银行已全部公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操作细则,从今日起,借款人可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利率调整结果,对于高于LPR-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LPR-30BP,总体预计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调整针对所有已发放的人民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本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预计将下调至3.55%左右,全市将每年减少家庭利息支出8亿元左右。
感谢李科长,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
住房政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房地产市场事关城市发展。刚才六位发布人从整体市场调控、产品结构调整、供需关系匹配、限制条件解除、优化土地供应、强化公积金支撑、落实金融财政支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和详细解答。希望大家在宣传报道中用及时权威的政策解读稳定预期,用有说服力的宣传报道提振信心,用精准有效的热点解析凝聚共识,为房地产“止跌回稳”、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