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改善办公条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22年2月10日开始,将原四层的办公楼推倒重建,新办公楼于2022年10月1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楼内配有中央空调和电梯。经审核企业账面记录,原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500万元,已计提折旧16年,累计折旧为400万元。新建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购建成本为5000万元,办公楼装修费用为1000万元;中央空调购置成本为200万元,电梯购置成本为30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该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中央空调和电梯单独作固定资产核算。假定该公司所在地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余值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该公司已在房产推倒重建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资料(计算房产原值时不考虑土地价格)。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说明该办公楼2022年度房产税应税和免税的起止时间。(2)分别说明办公楼重建前后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并计算该办公楼2022年度应纳房产税。(3)说明办公楼重建后企业所得税的最低折旧年限。(4)说明该公司购入的中央空调和电梯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若能,如何抵扣?

(2)重置前房产税计税依据:500×(1-20%)=400(万元)

重置后房产税计税依据:(5000+1000+200+300)×(1-20%)=5200(万元)

2022年应纳房产税=400×1.2%×2/12+5200×1.2%×2/12=11.2(万元)

(3)推倒重置的房屋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所以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4)公司购入中央空调和电梯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全额进行抵扣。

位于市区的某烟草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卷烟批发企业甲销售A牌卷烟100标准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500万元;另外对外销售雪茄烟10箱,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40万元;

(2)向烟酒专卖店乙销售B牌卷烟50标准箱,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40.4万元。烟酒专卖店乙未办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3)以100标准箱B牌卷烟投资与本市的丙企业联合成立一家烟草零售企业;

(4)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75万元。

(已知该卷烟批发企业同期销售B牌卷烟的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10元/条,平均不含税售价为96元/条,每标准箱为250条。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万元”作为计量单位,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

(1)分析业务(1)批发A牌卷烟和雪茄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

(2)分析业务(2)批发B牌卷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

(3)分析业务(3)以B牌卷烟投资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如何计算。(无需计算具体金额)

(4)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卷烟批发企业向其他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批发雪茄烟,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

(2)卷烟批发企业向非卷烟批发企业销售卷烟,加征一道批发环节的消费税。应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11%的税率计算从价部分的消费税,再加上销售数量50箱乘以每箱250元的从量部分的消费税。

(3)纳税人将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需要缴纳消费税。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从价部分的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同样需要按投资数量100箱,计算从量部分的消费税。

(4)该企业应纳消费税=(140.4÷1.13+110×250×100÷10000)×11%+(50+100)×250÷10000=47.67(万元)

(5)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入股,按同类平均售价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该卷烟批发企业的销项税额=500×13%+40×13%+140.4÷1.13×13%+96×250×100÷10000×13%=117.55(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17.55-75=42.55(万元)

(6)烟草批发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7.67+42.55)×(7%+3%)=9.02(万元)

营业收入

职工薪酬

资产总额

A分支机构

2000

330

600

B分支机构

3000

440

700

合计

5000

770

1300

(1)简要回答该大型电子产品销售公司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办法。

(2)简要回答并计算A分支机构2023年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假设该大型电子产品销售公司2023年4月在石家庄新设一个准备用于储存货物的仓库,同时新设一个分支机构C,则该仓库和C分支机构2023年是否参与分摊预缴税款,并说明理由。

(1)居民企业在境内跨省(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征税办法。

(2)该公司第一季度共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0-250)×25%=62.5(万元),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分摊时三个因素的权重依次是0.35、0.35、0.30。所以A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2000/5000)+0.35×(330/770)+0.30×(600/1300)=42.85%;所以A分支机构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62.5×50%×42.85%=13.39(万元)。

(3)2023年在石家庄新设的用于储存货物的仓库和新设的C分支机构不参与2023年该公司的分摊预缴税款。因为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

位于市区的某烟草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分析业务(1)批发A牌卷烟和雪茄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2)分析业务(2)批发B牌卷烟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3)分析业务(3)以B牌卷烟投资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若需缴纳,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4)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烟草批发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额为多少?

某地方特色超市系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75万元,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行申报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98万元,2023年5月份税务机关对该纳税人进行纳税稽查,发现该超市2022年2月隐瞒不含税销售收入5万元,该超市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了该项收入的销售额,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要求

(1)该超市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请说明理由。

(3)纳税人隐瞒收入属于何种行为,税务局应如何进行处罚?

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4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根据下列要求回答问题:

(1)若该企业想要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金额是多少?请简述理由。

(3)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可以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金额是多少?请简述理由。

(4)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多少?

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2023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1)商贸公司对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如何处理

(2)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记账凭证?

(4)商贸公司丢失发票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某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24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派员对其2019年1月~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9年1月份有一笔加工业务,收入5.65万元。由于对方没有索取发票,因此没有确认收入,而是将款项直接汇入股东个人账户,未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相应的成本费用却进行了结转。

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24年8月30日到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并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

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2)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如果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简要说明理由。

(3)信达税务师事务所可否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出何种建议?简要说明理由。

THE END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nsrxt/h5/pages/home/knowledge/knowledgeDetail?id=2789&type=1
2.房产税和其他费用如何计算减去成本:将销售收入减去原始购买时间到现在为止所有实际支付过的资金成本,如买入价、装修费、改造费等。 计算差额:如果这个差额大于200万,则需按此差额进行计税。如果小于200万,但大于或等于100万,则按照100万进行计税。 加上城建基金比例:对于超过一定金额部分,其余部分则按20%增加征收城建基金,即增加征收率20%。https://www.0zlw2vgr.com/tian-wen-ke-pu/387011.html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房屋买卖房产问答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https://www.jiwu.com/wenda/9254746.html
4.揭秘深圳豪宅税,征收标准详解及最新政策1、个人所得税:按照总房价的1%征收。 2、营业税:对于未满5年的豪宅,税率为总房价的6%;满5年的则按房产增值额差额征收。 3、契税:按照总房价的3%征收。 4、土地收益金:按照总房价的0.05%征收(房改房除外)。 5、土地增值税:按照豪宅增值额的30%征收。 http://www.ytygb.com/3Ec0A6C58E20.html
5.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94.接受房地产投资后,是否按照转入不动产的公允价值确认房产税计税依据; 95.接受房地产投资入股后,是否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新增金额缴纳印花税; 96.受让或转让股权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97.委托方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与其他企业合作,投资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形成股权时,在http://www.028daye.com/weixin/index.php?mod=mobile&id=746&name=shopwap&do=mypage
6.学习:装修费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会计审计第一门户导读:对于承租方,对房产没有所有权,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不能将发生的装修费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承租人承担的装修费用一般作为承租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 应根据下列情形判断装修费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1.房屋改建、扩建支出,应该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702/150632.shtml
7.重庆房产税新标准:成品房扣20%装修费,再确认是否入围每经网10月11日,重庆市地税局正式发布了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成品住宅装修费扣除的通知》,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新购商品住房属于成品住宅的,先按建筑面积交易单价扣除20%的装修费后,再确认是否属于应税住房;若是应税住房,按扣除装修费后的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并以计税交易单价确定税率档次。 https://www.nbd.com.cn/articles/2014-10-13/868239.html
8.求问装修费计入固定资产缴纳房产税吗哪位可以分析下的房屋重新装修、改建、扩建完工后,房屋改建、扩建支出应该计入房产原值,按新的计税依据重新计算纳税。首先http://qd.17house.com/goufangshuifei/66918142ebe81a5979a5b755c43b9b26.html
9.上一篇:固定资产装修涉税研究中汇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上,这种装修费一般单列固定资产装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因此,笔者认为此种固定资产装修支出,在会计折旧年限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会计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 三、房产税问题https://zhcta.cn/message/detail/635.html
10.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无论是买房子还是卖房子,都不需要交纳一个税,它就是房产税。当如果房子用来出租或是出典,就需要交纳房产税了。房产税都遏制房价高涨有一定的作用,也能避免炒房风气不断在蔓延。既然要交房产税,就需要了解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其中房产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价值吗这个问题是很多人想要了解清楚,下面土巴兔装修网小编为大家https://www.to8to.com/yezhu/z68799.html
11.从价计征房产税时,房屋装修费需要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吗?装修的内容直接影响房产税计税基础。 1、对于涉及到房屋附属设施更换的内部装修行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https://xzcs2022.com/quizdata/11859.html
12.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公式是什么本篇内容为“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的相关问题,通过调查得知广大用户还对房屋契税如何计算 依据是什么,契税新政策计税依据等相关问题关注度比较高,住范儿花大量时间收集整理了关于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等相关十几条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供大家学习理解https://www.zhufaner.com/s-4sjlshmfkdirkq.html
13.房产税的计算方法都有哪些计税依据是什么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3、对融资*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https://m.qizuang.com/gonglue/fangchan/63885.html
14.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及涉及税目解析国内楼市资讯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和预扣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准。税率为 7%(城市)、5%(郊区)和 1%(农村)。 http://www.cx150.com/news/show-28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