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欠缴土地增值税房企称“躺着中枪”

被指欠缴土地增值税房企称“躺着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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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援引有关人士统计称,2005年至2012年8年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包括万科、富力、雅居乐、招商等40多家房企榜上有名。

任志强指欠缴报道“愚昧无知”

被指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金额排名前十的房企包括雅居乐(83亿元)、SOHO中国(64亿元)、富力地产(58亿元)、万科(58亿元)、华侨城(49亿元)、招商局地产(44亿元)、合生创展(42亿港元)、融创中国(27亿元)、金地集团(26亿元)、首开股份(21亿元)。

对于多家房企欠缴土地增值税的报道,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在微博上称有关报道“愚昧与无知”,并列出八条理由进行反驳。

任志强表示,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政府的预缴正是无偿提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纳税方式”。

经济学家马光远则认为,目前土地增值税各地预缴率特别低,而且很少按照规定进行汇算清缴,事实上使得土地增值税的实际缴纳额远远低于应缴,从而造成了实际的偷逃和拖欠税款。

房企称“预提”并非现时缴纳

万科昨天回应称,会计上的“预提”与“现时纳税义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地产项目要达到清算条件才需要清算并交纳土地增值税。在此之前,按照会计上配比和谨慎性原则,企业对尚未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预提拨备。

万科方面还表示,通过充分了解和专业讨论,这一误解完全可以消除。

昨天,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注意到了深圳几家大型房企被央视点名,“(央视报道)概念搞错了。”报道中提到的“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并不能定义为“拖欠”。

■企业回应

万科

去年缴纳土地增值税52.8亿

“近年来,万科每年总纳税额都约为净利润的两倍。”对于被指未缴58亿土地增值税,昨天万科集团在给记者的回应中表示,万科一贯坚持守法经营、照章纳税。2012年,万科总纳税额211亿元,其中土地增值税52.8亿元。

资料显示,2012年万科实现净利润125亿元,不到总纳税额的六成。

首开

销售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

■专家说法

税务专家称“欠缴”说法不准确

税务总局研究人士昨天对记者表示,“欠缴3.8万亿”的说法不准确。欠缴应该有准确的数字,比如今天应该交100元,但只交了50元,还有50元欠款。但现在房企的情况是,今天交50元,另外50元还没有到交的时候,所以说“欠缴”是不准确的,到期不缴才算欠缴。

按照税法的规定,欠缴税款是要经过批准的,没有经过批准的拖欠税款,税务局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

该研究人士表示,当年设立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和动机就是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抑制通过投机获取暴利,所以按照增值额确定30%-60%的累进税率。但是实际执行中,这个愿望却难以有效落实,目标没有很好地实现。主要原因在于房地产企业是滚动开发和销售,成本核算并不是一下子就结束和完成了,设计税种时考虑的是盖一栋楼卖一栋楼,多赚的钱按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实际上,企业是持续经营,滚动开发的,这样计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上述研究人士称,不仅是房地产企业,不少企业都存在偷税逃税和欠缴税收的情况,但近年来税务局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征税都是从紧的,因为房地产近几年快速上涨,国家税务总局此前下发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税收的管理。

房企欠缴增值税报道引争议

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政府的预缴正是无偿提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纳税方式。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

——据央视报道

央视列出的名单都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透明,多数情况下,都符合法律法规,并无大错可查。即便有问题,也多属合理避税范畴,非上市公司在这个领域,猫腻更多些。土地增值税的乱象,根源在于税法设计与税务局实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

土地增值税引发的争议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际操作中,各地的预缴率不一样,而对土地增值到底如何计算,哪些可计入成本等技术环节,各地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把握也不一致,这实际上造成了“松紧不一”的现状。

THE END
1.炒房获利受贿中的税费应否计入犯罪数额董某为感谢季某的帮助,主动提出利用其开发楼盘的商铺为季某炒房赚钱,季某表示同意。董某替季某支付了购房款及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并将该商铺登记在季某名下。房价上涨后,董某帮季某将该商铺高价售出,替季某办理了售房过户手续并支付了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季某收到售房款后,仅将https://www.qinfeng.gov.cn/info/1865/231860.htm
2.我第一次买房的时候,房地产开发商收了我的房产契税,这种情况是骗人因买房而产生的问题的,如果是由于合同问题,可以与开放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导致侵权的,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877916.html
3.开发商承诺退款未履行购房业主有担忧购房时,开发商代收了业主缴纳的契税,可是却没有上缴。按说这笔钱应当及时退还给业主,可三年多时间过去了,退款迟迟没有到位。最近,大渡口区听江左岸的部分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大渡口听江左岸小区五期的部分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是2021年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收取了契税,并表示会帮忙代缴。 https://www.cbg.cn/show/4929-4443137.html
4.开发商代收契税不办证法院:退钱+赔偿!本报讯 一业主收房时,向房地产公司一并缴纳契税和办证费,约定由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然而钱交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却迟迟没有下落。近日,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始兴法院”)审理该起案例。 2018年,孙女士在某房地产公司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收楼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http://wap.nfgb.com.cn/html/2024-12/06/content_16_30128.htm
5.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发现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如何维权?!李先生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他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问题。然而,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和维修责任。李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开发商的虚假宣传,于是他开始搜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经过一番努力,李先生终于让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开发商确实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最终,开发商被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8039561692758541&wfr=spider&for=pc
6.购买新房开发商要求我们交了5%增值税,合法吗?合法,开发商如果是实行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就是5%。而消费者本身就是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8967913/answer/1172506877
7.买新房开发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不能退税律师普法买新房开发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不可以退税。 个人是没有退税的,只有一般规纳税人资格才可以抵扣税额。而且普通发票也不会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才会退税。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误收退税,主要由于计征工作差错https://www.110ask.com/tuwen/14091117155550094161.html
8.大事情,我市一居民全款买的新房被查封市民爆料她在市区金域华府小区全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是,开发商却迟迟不和她签订购房合同。经打听得知,她购买的房子竟然已经被地税部门查封了。 “去年把钱交了,开发商要求开增值税发票,我们心里也明白,必须有购房合同才能开增值税发票,然而开发商一推再推,找了一大堆理由,说是网签合同要在网上排队,我们跑了一趟又https://www.mytianchang.com/article/article_8103.html
9.新房什么时候交税房产频道对于新房,增值税通常由开发商在房屋销售时已经缴纳。购房者无需额外支付增值税,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能在销售时缴纳,购房者可能需要在后续的某个时间点补缴。 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于房屋出售时的情况。如果您购买新房是为了自住,那么在短期内出售时可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您在购买https://house.hexun.com/2024-08-16/214024440.html
10.新房房款增值税的征收规定及其他购房税费解析一、新房房款增值税的征收规定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开发商向购房者销售的新房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税率为5%或者3%。 二、二手房交易中的增值税 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进行二次流转并且可能会有一定的新增价值,因此需要对房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增值税。 https://www.jiwu.com/baike/70681.html
11.一个土地增值税案例(通用6篇)(5)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6)委托代建免税:对开发商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的,但是没有发生产权转移,其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对于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又常常存在争议,例如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中“因国家建设需要https://www.360wenmi.com/f/filel9tdlem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