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5月4日电(任丽娜)山西省纪委监察厅4日对外通报7起“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释放持续从严的信号。
1、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借出境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2、晋城市地方税务局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3、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办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3年1月,时任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俊仙和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王广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组织工作人员分两批前往桂林、阳朔旅游,费用每人3000元。其中,为44名参与旅游的工作人员支出旅游费13.2万元,为21名未参与旅游人员支出补助费1.85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5.05万元,分别向所辖4个村委会摊派。太原市委常委会给予王俊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区委候补委员职务;万柏林区委、区政府给予王广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4、运城市稷山县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7年至2014年,稷山县财政局向稷山县干部职工违规超标准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8年共计5666.04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发放2778.41万元。稷山县委、县政府给予财政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张喜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时任分管副局长兼预算股股长程世龙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局长臧继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预算股股长苏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预算股股长卫启康党内警告处分。
5、晋中市左权县安监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9月,左权县安监局在不符合高温天气条件下,一次性给职工违规发放高温防暑津贴,每人500元,共计3.7万元。左权县纪委给予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薛宏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贴。
6、大同市大同县工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大同县工商局为6名局党组成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开车补助,共发放3.72万元。调查期间,违规发放的补助已全部上交县财政局。大同县纪委对6名党组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大同县监察局给予局长刘士英行政记大过处分。
7、晋中市太谷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2年至2015年,太谷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保生违规审批发放加油补助、巡查巡防补助等,共计21.907万元。太谷县纪委给予王保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表示,以上这7起典型问题,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说明不收敛、不收手还大有人在,“不敢”还没有触及到每个人,“不想”还任重道远。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敬畏纪律、远离“四风”,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