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子,自建成验收的次月起,需缴纳房产税;没有过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子,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子,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子,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从房子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从房子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