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房不认贷”,延长税收优惠…多项利好落地,机构解读来了

市场期待已久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发文,同一天,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相较于以往,明确推进首套住房不认贷、延长1年内换房退税优惠,为各地政策执行指明了方向。

8月以来,有关房地产市场的利好消息不断。8月25日,市场期待已久的“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发文,同一天,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明确。

机构指出,多部委接连释放政策利好,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信心,有助于稳定各方预期。相较于以往,明确推进首套住房不认贷、延长1年内换房退税优惠,为各地政策执行指明了方向,若核心城市政策在“金九银十”之前落地,将有望带动市场销售好转恢复。

“认房不认贷”正式发文,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

8月25日,“认房不认贷”政策终于迎来实质性进展。据新华社8月25日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另外,《通知》提出,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将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多地政策密集跟进

8月3日,郑州成为二线城市中率先表态落实“认房不认贷”的城市。郑州印发通知称,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其原有住房暂停执行郑政办〔2017〕58号文“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的规定。

8月4日,南京给出8条政策,涉及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建立“安置房源超市”、优化车位车库销售审批手续、提升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等。

8月24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引导商业银行将首套房、二套房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降至4.03%和4.86%,将太原市首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织区域合作,通过业务统筹均衡使用公积金。

8月25日,浙江嘉兴发布21条楼市新政,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新政明确,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自措施发布之日起,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

机构怎么看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鉴于一线城市目前对于“认房不认贷”的呼声很高,预计一线城市在8月底至9月初会陆续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该政策对购房成本的降低有非常直接的影响。例如,按照目前一些大城市的购房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超过了70%,若实行“认房不认贷”,名下无房,但是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首付比例将减半至35%。以一套总价500万元的房子计算,其首付比例可以从350万减少为175万,减负非常明显。

申万宏源证券指出,这是自政治局会议定调优化地产政策、7月底住建部首提“认房不认贷”后,具体政策细则落地,旨在稳定当期地产销售,对冲远期地产投资更大的下行压力。未来地产调控政策在短期和中期需要有不同的侧重,短期重点在于“松绑”,中期仍需推动新一轮工业化释放城镇化空间、配合户籍制度改革,扭转人口流动类刚需下行的趋势,同时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改善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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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关房地产!今天起新政开始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MzU4NTkyOA==&mid=2247862954&idx=1&sn=f48b5a10dd0e60f4b82e77712610d1af&chksm=e8703a6e1744a7ccd332625e46fc77e40d72c04f5466be84138401b95b3d43a722a4294f8913&scene=27
3.地方税收政策·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农2023-10-09 营业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2016-02-29 ·河北省财政厅 省地方税务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2016-02-22 http://www.fdctax.com/cms/dfsszc/index.htm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5.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五、税收优惠政策 13.以大数据软件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4.在我省设立的大数据产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http://www.sx-ci.cn/zcfg/bszcfg/content_20884
6.向住有所居目标迈进共建共享促和谐——收入差距如何缩小理论学习完善住房税收政策。税收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工具,有利于引导市场供求关系,抑制住房资源不合理占用,防止住房空置,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1年,上海、重庆两市开展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2016年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继续调整完善其他税种征收政策。 https://www.qnzy.net/maks/2016_04/01_00/content-30330.html
7.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https://www.58heating.com/news/show.php?itemid=7115
8.江西省图书馆官网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各个省份间能源依赖度差异化显著(图72),我国银行信贷市场也呈现地理分割的特征[3]。因此,在我国宏观审慎政策不仅应对银行持有的清洁资产与碳密集型产业资产进行差异化补贴/税收,也应对不同地区的税收与补贴政策实行差异化管理。 最后,顺利实现双碳目标,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介入。我国自今年7月起已在发https://www.jxlibrary.net/contents/158/14453.html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 3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35土地规划调整:如何确定房产税计税原值 36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http://www.taxtai.com/h5/law/morerelated/id/10766/tid/7
10.分类: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出租方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区划变动后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大中型企业开征房产税的通知 http://www.fusiontax.cn/index.php/%E5%88%86%E7%B1%BB:%E6%88%BF%E4%BA%A7%E7%A8%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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