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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婆包租公是90年代在沿海一带产生,房屋中介是2000年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前5年资本不断进入全国各大城市现在存量房的盘活市场,于是就有了二房东的说法,上一版写了二房东随到新的租赁准则出台而会计账务处理的更新,这一版重点探讨二房东的涉税处理;

(一)不动产转租增值税税率的文件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热点问题解答(一)》中提到: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二)通过案例解读不动产转租增值税税率政策的运用

例1:A公司(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自建写字楼一栋共16层,只租不买,为了省事和减少空置率,将此栋写字楼以每年1000万元出租给二房东(包租商)B公司(一般纳税人),租期5年(2020年1月到期),二房东B以每年1500万元出租给一些企业.二房B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

答:二房东B完全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规定:“第二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2、关于转租不动产如何纳税的问题,总局明确按照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来确定;3、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例2:续例1:该物业2020年1月到期后,二房东B再签合同续租5年(2025年1月到期),由于2020年突发疫情,A公司同意给B公司免三个月租金来减轻A公司的压力,其他条件不变,问,二房东B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免三个月房租交需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吗?

答:(1)二房东B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交纳增值税,理由是,二房东B在到期重新与房东A签的续签合同,意味着二房东B取得该不动产是在2016年4月30日后,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也就是说二房东B取得的进项是5%,交出去的销项是9%,税负直接拉高是事实

(2)免租三个月,不需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例3:续例1:该特业于2015年由A房东租给二房东B共5年(2020年1月到期),二房东B由于资金实力不雄厚,经营撑不下去了,于2018年将该物业转给三房东一般纳税人C,其他条件不变,问:三房东C能否选择简易交纳增值税?

答:三房东C不能选择简易计税,因为,三房东与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是2018年签的,也就是说,三房东C是在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三房东C再把房子对外出租要执行9%的税率,二房东B开给三房东C的租赁发票是5%的税率,三房东C直接多承担4%的增值税

2、免租期不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七、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1、免租期不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免租期不属于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因此,免租期内企业所得税中无须确认租金收入。

2、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1、财政税务总局规定,财税【2010】121号:免租期要交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吉林税务规定转租房屋差额交房产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3、云南税务规定转租房屋不交房产税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凡已缴纳了房产税的房产,租用人又再转租他人所取得的房租收入不再缴纳房产税。”

4、广东税务转租房屋不交房产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根据房产税《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精神,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5、深圳税务规定转租房屋不交房产税

深圳经咨询12366,回复是企业转租行为无需缴纳房产税,原因是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6、浙江税务规定转租房屋不交房产税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租入房产再转租的行为,不征房产税。”

7、安徽税务规定转租房屋不交房产税

《安徽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将承租的房屋转手再出租的,对转租人不征收房产税。”

除了吉林税务规定转租房屋差额交纳房产税外,很多省份都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因此,租用房屋又转租的“二房东”所取得的房租收入不用再缴纳房产税。

8、《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2)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3)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9、纳税单位免费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七条明确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11、初始阶段免租,后期收取租金,免租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该文件明确,免租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免租期满正常收取租金的时期,由产权所有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1、二房东属于转租不交房产税

2、但是如果租赁业务中没有人交房产税,很可能房产税的最终承担者是二房东,因为市面上一房东一般是净得租金(一切税费转嫁给承租人),因为整个租赁业务中总要有人来承担房产税,如果出现纠纷无人交房产税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因此,不论是否有免租期,出租方都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THE END
1.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自用的房产(不包括生产、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12/0630f87cd1d64dc99421230628cf48eb.shtml
2.史上最宽松,上海宣布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住房交易能省一大笔界面《通知》明确,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http://www.akzzz.com/post/19CF1052.html
3.车位成本扣除可售建筑面积购进房产抵扣等热点税收问题64个二、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https://www.360doc.cn/mip/1007822287.html
4.近一周房地产行业问答税务稽查案例等(截止20210530),房地产行业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span><\/p> 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在上述幅度内自行确定。<\/span><\/p> 请问:房屋原价折算为应税房产原值的具体比例,宁波标准多少?<\/span><\/p> http://www.bjsheng.com/html/bcaz/08/67854.html
5.公司产权住宅要交房产税吗程理想律师 房产纠纷领域推荐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公司产权住宅要交房产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产权性质的住房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的具体缴纳标准是房屋总价值减去房屋总价值的10%~30%的余值后乘以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135399.html
6.制造业注意:这种“房产”要缴纳房产税吗与厂房顶梁链接的行吊要不要缴纳房产税?税务机关认为,行吊与房屋不可分割,根据〔19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和国税发〔2005〕173号文规定,属于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应当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陈述申辩意见:〔19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二条和国税发〔2005〕173号文,对何谓房产税征税范围之“房产”,通过原则性https://zhuanlan.zhihu.com/p/142644757
7.车棚交房产税吗?对于车棚,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其他车棚和临时仓库等应缴纳房产税吗? 答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或租金作为征收对象。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https://m.jiwu.com/wenda/7360075.html
8.承租方要交房产税吗房屋的承租方需要依法缴纳房产税,具体根据承租方与房屋产权人的约定确定。房产税一般由房屋产权人缴纳,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因此,承租方是否需要交房产税取决于与房屋产权人的约定。如果约定由承租方缴纳,则承租方需要依法缴纳房产税;如果约定由房屋产权人或其他相关方缴纳,则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id=6db7df46622663002605
9.拆迁安置房房产税需要缴纳吗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拆迁安置房房产税需要缴纳吗”这个问题。如果是自己住的话,安置房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了,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但是如果将安置房进行出租或者进行……https://m.64365.com/zs/1364000.aspx
10.房产税装修也需要缴纳吗装修费跟房产税不搭界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装修费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不会增加房产的原值,所以装修费要缴纳房产税是一个奇迹。 huazhiqingci | 2024-11-07 21:40:01 如果是因修理,连续停用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修理期间可以不http://sjz.17house.com/goufang/b430e11d3fa730481bede2f98c0ea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