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一、房产税优惠政策有什么
2、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讲述了房产税优惠政策有什么,以及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的全部内容,现在房产税的实行,更多的都是优惠政策居多一些,我们要掌握相应的征收范围,至少是知道自己一年要缴纳多少房产税的,希望本文可以帮助到大家。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对方当事人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从而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实践中,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情形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