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在3月23日收到朋友一条短信:上面发文要扩容房产税试点范围,京深津可能有动作?他回过去说,“问题不大”。
就在前一天,国务院颁布通知,要求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二轮试点花落谁家,征收办法有何调整,成为舆论猜测的焦点。
刘峰在国内一线城市拥有十多处房产。这是六年前他自创房产中介公司后一直在投资的领域。不过,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将重点转向大宗商品市场,除了2011年在上海朋友处买了一套800万的新房,老房子卖掉了3套。
沪渝盘点
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1月底推开房产税试点工作至今一年有余。从征收总量上看,似乎并不乐观。
今年2月,上海市财政局公布的2011年财政报告,当年上海房产税达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2012年上海房产税预算为22.5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按照坊间的测算,上海22亿房产税中,真正从住宅征上来的不过3亿元,其他部分都来自非住宅类房产,而后面一部分,一直属于上海的征收范围。
据重庆市官员披露,过去一年中该市符合征税条件的约1万套住宅,占住宅总量8%左右,包括3000多套别墅和7000多套高档公寓。这些房子中的97%都缴了房产税,共1亿元。
重庆去年全年土地出让金为820亿元,财政收入2900亿元,房产税在后者中的占比仅为0.04%。同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为1510亿元,房产税增量在其中比重同样微乎其微。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国务院参事刘恒将这一数据,归结为沪渝房产税征收办法的课税对象小,税率低。
沪渝两地的税率分别为0.4%-0.6%和0.5%-1.2%,征收对象上,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所有房地产,且按照人均面积作起征点考虑,并对房产税基有七成折扣。“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调控因素,限购政策和房产税几乎同时推出,使得作用力重合,征收效果不明显。”刘恒说。
按照财政部的说法,恢复房产税的目的有四个: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现在看两个地方出台的房产税效果,‘健全地方税体系’在形式上完成了,‘调节住房需求’有限地体现,对‘收入和财富分配调节’、‘对经济结构和土地节约利用的引导’,暂时还没有落实。”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说。
扩容猜想
国务院3月22日下发通知,批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随即,关于房产税试点扩容城市的猜测甚嚣尘上,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都在此列。
针对近期有关广州、深圳将进入房地产税试点范围的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这些都是传言”。他指出,2011年沪渝两个试点城市的征收对象和方式都不一样,但均取得较好成效。“接下来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地扩大试点范围”。
事实上,与房产税征收将全面铺开一样形成共识的是,其取代限购或土地财政,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资深地产人蔡为民表示,就目前而言,尚面临税率的制定、征收对象的确定等实质性的问题,以及到底按照怎样的标准来征收,是按照房产价值还是面积来征收,则还需进行测算和调研。
刘恒说,“限购政策调整以后,要靠税收去弥补,这时房产税的真正作用才能发挥。限购政策本身总要放开,在此之前,房产税应该加紧开始设计,并进行空转模拟实验。一旦限购政策松动以后,这一手段就要赶紧跟上。房产税在十二五期间必然会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