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税收筹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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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概念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减少外部成本,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减轻自身税负的非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特定税制要素的存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2.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销售周期长、经营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具体可以表现为:

(1)税收筹划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提高竞争力。在房地产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较为复杂,例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增值税等等,这就加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而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说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2)税收筹划有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财务管理水平。进行税收筹划是一种财务手段,它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提高资金利用率,使资金流得以改善。

(3)税收筹划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保证。在日常纳税申报时,及时准确的申报税额,可以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提高企业自身形象。特别是对于房地产开发这样高风险的企业来说,涉税无风险是提高社会信誉、打造自身品牌的有效保证。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一)对营业税进行筹划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房地产开发行业,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赠送产品、直接以折扣销售房屋等营销手段,达到吸引购房者的目的。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在开盘日购买者赠与一台价值3000元的冰箱,亦或者对购买者进行总房价的10%折扣销售。我们假设销售该房收入为5000万元,赠送冰箱总价值50万元,对于方案一开发企业需缴纳5000*5%=250万元的营业税,同时还需缴纳50*3%=1.5万元,共计251万元;而对于第二方案来说需缴纳5000*0.9*5%=225万元。

(二)对契税进行筹划

契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购买、受让、获赠等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法律规定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分设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的相同企业,对新设方承受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但是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的保障房用地无免征契税优惠政策。

(三)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住房用于出售,如果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的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可以按累进税率进行交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的金额来降低增值率,从而达到减少增值税的目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国家政策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北京市财政局、地税局和住建委日前联合通知,对土地增值税征收进行了明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像房地产开发这样资金密集型的企业,通常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延迟纳税等方法进行所得税筹划。例如,企业可以足额购买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保险和公积金等,这样既降低了公司的所得税费用,而且还为员工带来了福利,实现了双赢。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税收筹划活动必须合法合理性原则。目前,我国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制度还不完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更新,这就要求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以合法性为前提,进行合法的进行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活动应遵循全程性、系统性原则。房地产开发的建设过程涉及到土地购买阶段、建设阶段、售房阶段和物业管理阶段等,因此就要求开发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应贯穿于各个阶段,做到全面监控。

四、总结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还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面对现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能力不断加强、利润空间不断减少的现状,房地产企业采取合理的税收筹划势在必行。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合法、合理的运用税收筹划降低企业成本,实现企业利润空间最大化。(作者单位:上海中冶成工置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詹效兰;欧阳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模式与税收[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年03期.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一、项目立项建设阶段

首先,通过立项审批所对应的投资金额与注册资本金,来确定外部筹资的方式、期限与金额。房地产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外部资金,通常是由银行开发贷款和关联企业间的委托贷款组成。其中后者是筹划时的重点所在,因为房产项目在可以投入使用前所产生的利息成本,不但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还可以抵扣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然而关联企业收到的利息收入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从集团公司的角度来审视,这样的税收筹划安排可以有效的降低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但是,这项税收筹划成立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企业必须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如依据债务人的土地增值率,本就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则此筹划不成立;二是企业所在集团具有充沛的自有资金。

其次,在项目建设阶段则可以通过工程项目来增加关联交易的内容。例1:假设A公司为房地产企业,从事低密度高档住宅开发。而B公司与A公司是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其主营业务为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潢。此时A公司可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将小区景观工程、室内装潢工程从总包合同中剔除,通过独立招标模式引入B公司来承包这两项业务。但同时为回避A公司的税务风险,需让A公司、B公司、总包方签订三方协议,即工程款由A公司支付给总包方,由总包方转付给B公司,工程款的发票由总包方开具,B公司向总包方缴纳工程管理费。

因为,A公司为小区景观工程、室内装潢工程支付的建设成本,是计入公司开发成本中,其金额不但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更可以在加计20%的基础上抵扣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然而对于B公司来说,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只计征流转税及企业所得税。所以,这样的关联交易从集团公司的角度来看,满足了由高税负企业向低税负企业合理转移利润的目的。

二、项目预售阶段

预售是房地产企业独特的销售方式,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时,虽然还没有竣工,但已经可以开始回笼资金。在此状态下,项目的开发成本并没有完全确定,也无法在各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所以按税种的税收筹划变的由为重要。

1、土地增值税筹划要点

土地增值税在我国实行预缴与清算两种征税模式,对于按月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自始至终应使用涉税零风险的筹划方式,以避免产生滞纳金与罚款,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制的清算部分税金,应按如下内容进行筹划:

2、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要点

二、各节点筹划内容(图2)

三、可筹划税种简述

基于企业的经营策略和项目实际情况,针对于各税种的筹划可能性和筹划结果,如表1所示。(表1)

需要注意的是所述筹划空间为经验判断,且部分税种筹划结果为理论结果,具体需要结合最新税法文件和主管税务机关执法尺度进行调整。

四、地方税务政策解读(以南京项目为例)

(一)成本对象。成本对象由企业开工之前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企业进行成本对象备案时,需报送以下资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2、《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资料。

主管地税机关在登记备案出具书面告知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已备案确认的计税成本对象计算各成本对象的计税成本。

(二)关于预提(应付)费用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预提的出包工程,是指承建方已按出包合同完成全部工程作业量但尚未最终办理结算的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据以预提的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预提的出包工程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0%,且已开发票金额与预提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出包工程合同总金额。预提的出包工程,自开发产品完工之日起超过2年仍未支付的,预提的出包工程款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年度实际发生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三)计税毛利率。目前,开发项目位于南京市的计税毛利率为10%。

五、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分期开发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开发项目或分期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纳税人自行分期开发的,其收入、成本、费用按规定分别归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将自行分期项目确定为清算单位。

(二)土地增值税核算对象。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同一开发项目中包含多种类型房地产的,按以下类别作为核算对象,分别计算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类型分为:1、普通标准住宅;2、其他类型住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3、非住宅类房产。

(三)公共配套设施成本费用的扣除。项目规划范围之外的,其开发成本、费用一律不予扣除。

(四)装修装饰费用的扣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等营销设施的装修费用,应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

(六)预征率。1、普通标准住宅不预征土地增值税;2、普通住宅按2%预征率预征;3、普通住宅以外的住宅按3%预征率预征;4、非住宅类房产按4%预征率预征。

六、分税种筹划详述

(一)企业所得税

1、开发成本的筹划。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销售收入受市场价格影响很大,总体成本、费用控制会根据项目定位及规划设定,以上因素可视同为固定值,可调节空间很小,因此通过成本分摊方式的调整,可以达到延迟纳税的效果,如合理提高开发成本,增加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3、弥补亏损的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初期,会连续几年税务利润亏损,合理安排销售时点,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弥补亏损的优势,降低前期所得税税负。这种筹划方式适用于开发周期较长、销售时点较晚的项目。

(二)营业税。营业税为收付实现制,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为收到款项或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同时考虑到“营改增”政策的变化,地税势必会对营业税等由地方税务机关征缴的税种严格管理,其筹划空间较小但风险很高,不建议对此税种筹划。

(三)土地增值税(预征)。根据市土地增值税预征政策,业态不同适用不同的预征率,其筹划空间较小,不建议对此税种筹划。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如表2所示,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表2)从多角度把控适用税率,降低土增实际税负,以下几点仅从筹划方法的角度分析:1、收入的调整。假定成本为不变量,结合预售阶段的筹划方案以及预测销售金额,调整销售单价,使清算部分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部分的50%,即适用最低的30%税率;或通过收入区间的调整使税后利润最大化。

2、成本的划分。假定收入为不变量,可以通过成本的划分,合理提高清算成本,从而降低土地增值税。

3、清算时点及顺序的确定。项目包括住宅、商业、车库、储藏室等业态,其中住宅和非住宅(商业、车库、储藏室等)为清算业态,受销售安排和项目立项所限,上述清算业态不能出具单独的清算报告,且根据清算时点要求,即销售比例达到85%或销售许可证满三年,届时增值额较高的业态销售比例较大,会提高清算项目前期的增值额,有可能出现前期清算补税,二次清算退税的情况,如合理调整销售计划,可推延补税时点。

4、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七、税务筹划方案

目前,税务机关一般以区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项目(《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新的时期,国家对房地产调控越来越严厉,如何最大程度的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提高其竞争力,就变得异常重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税收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优化产业机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等等,总之,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的直接经济效益。

然而,笔者通过在房地产业从事会计工作的实践发现,房地产业税收筹划运用地不很理想。其原因主要为观念陈旧、税制不完善、税法宣传不到位和税收征管水平落后等原因。因此,如何提高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意识,并转化为企业税收筹划的行动,最终为房地产企业带来实在的利益,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

1.营业税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为流转税的特点,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通过减少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流转次数进行纳税筹划

比如,A房地产开发企业向B银行借款1亿元开发房地产。借款期满后,A企业以100套住宅偿还借款。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5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和教育费附加15万元,合计550万元。而B银行取得住房所有权以后,再次出售以收回贷款,因而需要再次缴纳营业税等。该住房因流转了两次,因而也缴纳了两次营业税。如果A、B能达成协议,由B直接来代替A出售该房产,所得款项由B来优先受偿,则可以减少流通次数,因而减少税负。

(2)通过选择合作建房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比如,C企业有一价值12亿元的土地使用权,由D企业提供资金,合作开发。开发所得的房产,约定由C、D两企业按一定比例拥有产权。比如双方各可以得到价值14亿元的房产。若C、D两企业简单合作开发,则按照税法的规定,“以物易物”方式下需征收营业税,此时C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额=12亿元×5%=6000万元。相反,如果C、D两企业能够合资成立一“合营企业”,则可以无须缴纳营业税,因而有效降低税负。

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纳税义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包括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3.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特点,可以采用如下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

(1)通过降低房屋的出售价格进行纳税筹划

在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衡量因降低房价而减少的收益与因增值率降低而减少的税负之间的大小,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可以进行纳税筹划。

(2)通过将销售合同与装修合同分离进行纳税筹划

因为装修费用在房屋售价中一般占有较大的比重,因而使其独立于房屋销售合同,则可以有效降低增值额,进而降低增值率,从而减少税负。

(3)通过选择恰当的利息扣除标准进行纳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第3款第2项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第3项规定:“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这里所说的(一)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这里的(二)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当该企业的利息费用较多时,应尽可能使其能够据实扣除。反之,如果利息费用不是很多,则可以尽可能使其按第3项规定的标准扣除。

除了以上的方法外,还有诸如通过代建房屋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合作建房进行纳税筹划等等,本文就不详细一一论述。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

1.税收筹划以投机取巧、混淆事实为手段

税收筹划是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准确把握,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存在的缺陷及可选择性会计政策的灵活运用,来使企业的税负减轻。试图通过投机取巧、混淆事实的手段而进行的所谓“税收筹划”,是一种盲目的冒险行为,有可能成为违法的偷税行为。

2.税收筹划因过于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

税收筹划应进行系统思考、整体筹划和长远衡量,不能把税收筹划的目标仅仅放在某一税种或者某几个税种在短期内带来的税负减轻的利益之上,而是应把税收筹划的目标放在企业整体、长远的利益最大化之上。比如,某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以对其影响最大的土地增值税为判断标准,最终选择了土地增值税税负最小的税收筹划方案。但没有从整体考虑,企业最后的税后收益没有相应地最优化。--!>

3.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就是税负最低

税收筹划是通过降低税负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而降低税负只是税收筹划的手段而不是目标,税后收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其核心体现为财务利益最大化,具体体现为现金流最优。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本文认为在实践中,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导致的风险

2.因税法层次较低而导致的风险

比如,目前在19个税种当中,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为法律层次,其他皆非法律层次。由于层次较低,相互之间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很大,因而也造成了税收筹划的风险。

3.因理解政策不透而导致的风险

因为税收筹划涉及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还要时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变化,所以具有比较大的难度。如果企业缺乏这一方面的专业人才,而仅仅从某一个角度出发进行税收筹划,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机率就会比较大。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为了防范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应从多个方面着手尽可能地减少因税收筹划而带来的风险。针对以上对税收筹划风险的分析,本文认为企业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防范。

1.通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涉及法律、会计、税收、财务管理、企业运营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因而也只有复合型的高级人才才能进行。为此,企业应聘请具有税收筹划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进行税收筹划,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2.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否则就有可能成为违反法律的偷税行为。因此,只有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而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才能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如此才能通过纳税检查,才能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合法的依据。

3.通过把握税收政策进行风险防范

4.通过优化筹划方案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以税负最小为税收筹划目标,而是应以减少税负为手段,以最终长远地提高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全面长远地考虑该方案的成本及相应的收益,只有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所以,通过优化筹划方案可以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5.通过获得税务机关认可进行风险防范

税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有财政收入职能,又有经济调控职能。某一税收政策往往因时因地有着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房地产企业应全面及时了解税务机关的执法规范和工作程序,通过有效的沟通,尽量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从而有效地防范税收筹划风险。

6.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参考文献

[1]陈玉玲.浅谈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J].投资与合作,2011(11)

[2]林松池.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商业时代,2010(28)

[3]汤兴江.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新财经(理论版),2012(12)

[4]王立.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探析[J].会计之友,2012(9)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问题与措施

税收筹划风险,顾名思义,就是由于税收筹划失误等造成税收结果的不确定性,使得纳税人在展开税收缴纳的过程中,实际缴纳的金额与预期目标有着较大的偏离,给纳税人的后期经济活动带来了无法避免的影响。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2.片面性风险

片面性风险指的是由于企业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从宏观角度对全局进行分析,仅仅是从个体角度考虑到一种或者几种税的税负水平的降低,或者仅仅是从整体上注重税收总金额的降低,却并没有注重税后对利润的影响。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一般分为3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要缴纳相应的税款,所以房地产是一个税收复杂、税款金额较大,需要进行全盘考虑的一个行业,所以在进行税款筹划时,要进行全盘的考虑,高度的注意片面性风险的影响,从而避免税收筹划的失败。以下例来进行说明:

3.成本偏高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的,这个成本包含两部分,即分别是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较容易理解,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隐性成本则是在进行方案选择的时候放弃其他方案所要承受的机会成本,以及方案失败的时候所造成的损失等。企业在考虑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节税增加利润的过程中,还要考虑税收筹划成本的问题,只有节省的税收和消耗的成本的差额,才是税收筹划节省出来的实际利润。

4.认定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

1.强化风险意识,梳理依法筹划理念

房地产与别的行业有着显著的差别,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所以相应的筹划风险也相对较高。出于对利润的考虑,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需要加强对于风险防范的意识。当然任何企业的行为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所以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并且具有守法意识。

2.设立税务管理机构,提高筹划水平

由于房地产企业税务复杂,税收策划的难度相对于其他的行业来说较大,所以一些大型的企业都设定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对税务的筹划、涉税业务的核算、税收遵从以及税收争议等业务进行专业的管理,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就以及配置专业型人才,在合理机制的协调下,就能够实现税收筹划的高效化,对于降低税收风险,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3.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质

4.借助税收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

在现代市场上,有一种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这种机构的业务能力往往要高于一般的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水平,所以一些房地产企业可以将这些具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复杂性的工作交给外部机构来进行,这样就可以避免由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的限制而导致的工作出现一系列的差错的产生,降低了由于方案错误而造成的成本损失。除此之外,可以将这些机构作为外脑,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

三、结语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着很强影响。税收筹划是房地产企业节省税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环节之一,也是体现一家房地产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大小。本文通过对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筹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找打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在这方面的改进有所借鉴意义。

[1]庄粉荣.纳税筹划大败局.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M].,2010.

[2]刘立秋,李凯,邹毅.我国房地产业税负评价与分析[J].中国软科学,2015.(7):119.

关键词:税收筹划误区;税收筹划方式;房地产公司

目前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由于税收法规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整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更加注重纳税筹划。然而,近年来不断出台新的税收法规,规范房地产行业的纳税行为,使许多原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不再合法,形成纳税筹划的误区。因此,笔者在此认真剖析此类误区,寻找纳税筹划的新亮点。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误区现状

误区一:通过投资或联营方式,规避土地增值税。

过去,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经营,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来达到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其政策依据是《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税务师事务所在为房地产企业做税收筹划时,通常运用这一政策制定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案。

然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堵塞这一漏洞,出台了反避税条款。在2006年3月颁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明确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了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这一筹划误区应引起房地产企业的足够重视,从而防范新的税收风险。

误区二: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加计扣除,从而减少土地增值额。

然而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许多房地产公司把此项借款费用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不仅加计扣除了开发成本的20%,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时还作为5%的计算基数给予扣除,使项目土地增值额大大减少,导致土地增值税支出降低。这种做法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

误区三:预售购房款挂在往来账面。

将预售购房款挂为往来账,个别企业还采取“体外循环法”,将预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上,或不按规定给购房人开具发票,而以收款收据代替,隐瞒收入,造成不申报纳税,延缴、偷逃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误区五: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

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的申报数额,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减少申报数额,年末全部缴清。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紧张,有意侵占国家财政资金,在年度内随意调整税款申报数额,甚至少报税款或逃避纳税。

误区六:钻政策“空予”,不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

开发项目应在全部竣工结算销售后清算土地增值税,而部分开发商采用工程迟迟不结算等手段,结果导致无法进行整个项目的结算,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

误区七:以虚列成本,致使企业亏损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从售楼款中抵减手续费,将销售商手续费支出直接从售楼款收入中抵减,而从商处收取的楼款净增额为计税营业额,以此少缴营业税;更名费等收入不入账等等。

二、房地产税收筹划解决方式

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加大税收征收管理,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企业对税收政策不熟悉、理解不透,纳税观念淡薄,片面追逐自身利益,采用筹划方案不当形成企业税收风险,笔者就此从以下几点来谈谈自身体会。

2.房地产税收筹划的目标要符合企业长期发展战略。

4.利用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纳税临界点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在经营中遇到税收临界点时,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起征点的规定决定存在着纳税筹划的空间。如何做到应缴土地增值税最少,所获利润最佳是开发商应当认真考虑的问题。这里“20%的增值额”就是我们常说的“临界点”。根据临界点的税负效应,我们可以对此进行纳税筹划。如果房地产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这个临界点上,一是可以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还可采用精装房方式控制价格和开发成本,可使计算土地增值额时按增加成本金额放大扣除近1.3倍,从而降低增值率,来免缴和少缴纳土地增值税。

5.合作建房筹划法。如一方企业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一块土地,另一方企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双方合作建房的方式,分得建成房产后再转让,对土地增值税的节税是非常显著的。

6.遵循成本收益原则。进行房地产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环节的税收利益,各税种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某一税种的应纳税额减少可能导致其他税种税额的增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

7.从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在进行房地产税收筹划之前要先分析哪些税种具有税收筹划价值,应选择税收优惠多,税负伸缩弹性大的税种作为切入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国务院令第51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3]第138、财法字[1995]第6号).

[3]《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一、房地产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及企业、单位、个人的直接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家通过制定实施税法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税法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在这种复杂的税法政策下,没有更好的直接的渠道传达给房地产企业,因此,一些房地产企业对税法政策了解很少,进而出现了不会交税的现象,最后自己也不知是多交了还是少交了。另外,随着税法地位的提高,房地产企业也开始将注意力放在了应纳税款上,加上税收成本的增加,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沉重的税收负担,这时房地产企业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就会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偷逃税。此时,房地产企业不但要面临因偷逃税而必须承担法律制裁的风险,更要承担因偷逃税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两种风险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进而给企业的税收上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二)企业误把税收筹划当成了财务部门会计处理的工作

(三)房地产企业误把税收筹划的实施放在业务产生的事后来进行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之所以经常出现问题从而被税务机关处罚是因为房地产企业没有重视税收筹划,也是因为企业的决策人没有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企业决策人只有在看到业务发生后的税负很重时才希望财务部门通过账面处理去解决税收问题,这也是目前房地产企业在税收方面存在的最大缺陷。当企业的税收产生时,再通过财务部门的财务处理手段去处理已经晚了,更不存在税收筹划了。

(四)房地产企业对公司内部缺乏必要的纳税管理

二、房地产税收筹划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应提高税收筹划意识

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首先应转变旧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企业的决策人应做好企业各项业务过程的事前筹划工作,并需要其他部门和财务部门相互配合。

(二)房地产企业应提高纳税成本节约意识

(三)房地产企业应做好事前筹划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的目标不仅仅是降低企业某一税种或者整体的税收负担,还在于提高企业的税收净利润以及企业价值的稳定增长。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事先要进行必要的成本收益分析,并注意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税务筹划的作用。

[1]张晓燕.房地产企业税费筹划的研究,《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2]赵文阁,刘佳.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及建议研究,《现代商业》-2008

[3]贾秀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4]昌广勇.浅谈勘察设计企业税收筹划,《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

[5]桑荣林.上海房地产业的振兴与发展[J];住宅科技;1986

[6]王长明.住宅商品化过程中的金融对策[J];浙江金融;1988

[7]纪严中.要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业[J];宏观经济研究;1988

1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税收筹划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具有3个特点:合法性、超前性和目的性。

1.1合法性

税收筹划要符合国家税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划。在企业经济行为发生前,规划不同的纳税方案,选择出符合国家税法的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降低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1.2超前性

税收筹划不是在企业经营行为已经结束、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在企业经营行为未发生前,对经营行为预先进行规划,提出不同的纳税方案,从中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进而确定企业的经营行为。税收筹划是在事先进行的,因此具有超前性。

1.3目的性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通过事先筹划,使企业降低税负,实现税收零风险。降低税负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但税收筹划的目标除了降低税负以外,还有延期纳税、正确申报、降低税收风险等目标。

2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中的问题

2.1纳税意识淡薄

依法纳税是房地产企业应尽的义务,但某些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尤其在看到企业纳税数额较大时,想方设法逃避纳税,一旦税务稽查就会产生大额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国家税法,形成逃税罪,给企业经营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2.2内部缺乏税收管理

许多房企没有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将税收筹划和税款缴纳混为一谈,认为税收都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只要按期缴纳税款就可以了。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一般都具有税收知识,但仅这些税收知识做筹划是不够的,有时还会弄巧成拙,使企业多缴税款或未按期缴纳税款,增加企业税负。

2.3容易产生税收风险

由于房地产企业缺乏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在经营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纳税筹划,造成企业没有适用税收优惠,而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或是应缴纳税款而未缴纳税款面临补缴税款、税收罚款、加收滞纳金等问题。有时甚至会触犯税收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3房地产企业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3.1房地产企业可利用起征点筹划土地增值税

利用起征点应在项目立项之初,结合项目地段对户型设计、建造成本、费用、销售价格进行合理筹划,一方面,户型设计应为普通标准住宅;另一方面,对定价进行筹划,使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经过筹划后即可以免于缴纳土地增值税,减少税负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3.2利用利息增加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进行筹划

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中利息的扣除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能按项目分摊利息、提供利息扣除凭证,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借款利率的,利息可据实扣除;另一种情形是不能提供利息扣除凭证的或不能按项目分摊利息的,利息费用按照土地价格和开发成本的5%计算扣除。房地产企业应在资金筹集阶段进行筹划,合理估计筹资费用中的利息支出,采取扣除利息支出最大的方案,缴纳土地增值税。

3.3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

房地产企业应聘用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例如,自建房屋时可采用合作建房模式,免征土地增值税,筹资时要考虑到利息抵交企业所得税的抵税作用等。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4房地产企业应如何预防税收风险

4.1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要遵守法律

首先,要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熟悉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其次,要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熟悉本行业税收政策,在项目立项、产品设计、产品开发、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纳税筹划,选择出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4.2进行纳税筹划应聘用专业筹划人员或机构

我国税法税种多、计算复杂、更新快,没有专业人员的服务很难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如果对政策研究不到位,可能会造成多缴纳、少缴纳、不及时缴纳或未能享受到政策优惠等问题,甚至触犯税法造成犯罪。

4.3进行纳税筹划应全面考虑

纳税筹划时不仅局限于一个税种缴纳的多少,要考虑整个公司的综合税负。成功的纳税筹划方案应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企业整体税负相对较小,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5结语

税收筹划方案存在知识和信息局限,往往严重脱离企业实际情况,缺乏全局观念、战略观念,没有站在战略高度设计。政策风险,例如土地增值税政策发生变动,产生筹划风险。执法风险,由于税务部门不予认同,产生的不合法行为。成本风险,筹划成本超过了筹划收益。土地增值税筹划成功,但综合税负反而上升等风险。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税收筹划是主观的。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往往取决于设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征纳双方对税收筹划的认可存在分歧,税务机关是否认可,直接影响到方案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税收筹划会受房地产企业的内外部条件限制,外部条件主要是适用的税收政策,内部条件主要是内部从事的房地产开发活动。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的加强。税收筹划需要支付筹划成本,所以房地产企业要遵循成本效益法则,控制筹划成本。

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针对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涉及到多个领域,如法律、财会、税务、建筑等各个领域的专业的知识,所以合格的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财务会计知识、法律、税务、建筑知识,良好的沟通与统筹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注重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断的提高筹划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3)建立税收筹划方案修正制度,政府部门也在不断的对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房地产企业作为税收筹划的主体,经营的情况也在不断的变化,根据变化中的税收筹划策略,为企业带来了各种风险,企业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计划,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后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税务筹划的方案虽然全面,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措施进行筹划,但是风险不可避免,仍然会受到突如其来因素而干扰,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受到各种原因而导致失败,企业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将风险控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6)土地增值税的核心是增值率,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点,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紧紧围绕这两个因素进行开展,减少税费开支,在保证有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提供条件合理的减少税费,是税收筹划的目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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