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等功能优化升级啦!
一、调整非税收入申报(主管部门核定)功能
优化内容:
新启用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功能,地方特色模块下的“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和“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代缴)”功能同步停止使用。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主管部门核定的费种时,包括: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林业草原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使用新模块进行申报。
功能操作:
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模块,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报的费源信息,进入费款申报界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下方“预览表单”,可查看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数据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申报”按钮进行申报,然后进行缴费即可。
二、调整房产交易申报功能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对契税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新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和移动端地方特色房产交易(含“爱山东”渠道)契税计算功能和房屋套次首套房、二套房优惠政策的计算逻辑,且与金三计算规则保持一致。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及以下调整为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以上调整为140平方米以上。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及以下调整为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的住房面积,由90平方米以上调整为140平方米以上。
进入房产交易申报后,选择存量房或增量房,点击“查询”按钮,如下图所示:
查询到税源后,选中待申报的税源,点击进入申报表,下面以存量房申报为例说明操作步骤。
勾选“信息确认通知单”中的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提示有关转让住房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请核实数据后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
提交申报后,系统弹出申报结果回执信息,如下图所示:
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进行税费缴纳。
如纳税人申报有误,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未缴款的,可通过“房产交易申报作废”模块作废后重新申报。
三、新增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
点击“新办纳税人开业”进入办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1)市监部门登记类纳税人
完成手机号码验证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信息确认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在市监部门登记的信息自动匹配信息确认表单。如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则展示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表单;如纳税人为单位纳税人,则展示一照一码户信息确认表单,如下图所示:
完成信息填写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系统反馈提交结果,如下图所示:
点击“下一步”,进入到新办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三方协议签订等涉税事项下,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勾选需办理的项目,点击“一键办理”进入办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行政区划项选择时请点击左侧
逐级展开,选择最下一级,如图所示:
以同时签订三方协议为例介绍。点击“确定”进入三方协议签订办理界面,如下图所示:
请选择批扣标志,并勾选“我已阅读《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详细内容”,提交验证。
(2)非市监部门登记类纳税人
对于不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新办理登记的,点击“新办纳税人开业”进入办理界面,如图所示:
点击“非市监登记”按钮,选择纳税人类型,如下图所示:
选择纳税人类型后,点击“确定”按钮,填写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选择批准设立机关,填写纳税人名称等信息后点击“验证”按钮,验证通过后,进入填写基本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填写办税人等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填写机构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为非总分机构类型,则无需录入,点击“下一步”填写投资方信息,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上传附送资料,如下图所示:
完成资料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反馈如下:
提交后,请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信息确认。
四、调整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
纳税人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首次勾选变更纳税人名称,如系统检索到纳税人存在有效的三方协议信息,系统弹出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及时更正存款账户账号及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信息。
五、调整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功能
一是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下,新增水资源税税源明细合并申报功能;二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导入时,修改房产用途等项,调整为下拉列表形式,纳税人选择填充即可。
点击确定进行税源采集,完成税源采集后进行申报、税款缴纳即可。
点击新增税种,勾选“房产税”,通过税源信息下的导入按钮,点击“下载模板”,在下载的“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中,下拉数据为“代码|名称”,如下图所示:
六、调整综合关联式申报功能
纳税人进入综合关联式申报功能后,在页面右上角用户信息中增加“设置简称”功能按钮,设置后可在全称和简称间切换。
七、调整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功能
调整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模块下罗马尼亚纳税编码规则,增加一个8—10位数字规则,并调整提示语。
八、调整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
增加纳税人课征主体登记类型是否为“1110单位纳税人登记,1120个体工商户”的监控,不是以上两种类型时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九、调整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
当存在未申报监控不通过情况时,点击“未申报查询”,跳转至未申报查询界面,将鼠标放至操作栏边上小叹号,系统弹出提示如下图所示:
点击“申报”按钮,可直接跳转到申报界面。
十、调整出口退税功能
新增“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功能。报关单导入成功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获取成功后,可查询及导出全部报关单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信息,满足全量导出核对需求。
(1)新增“出口报关单管理”功能
在免抵退税申报、免退税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中,第二步“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管理”下新增“出口报关单管理”功能,如下图所示:
(2)新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管理”功能
在免抵退税申报第二步“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管理”下新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管理”功能,如下图所示:
(3)新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功能
在免退税申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中,第二步“数据管理”—“基础数据管理”下新增“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功能。
十一、调整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
一是涉税服务专业机构查询服务人员功能,支持查询身份证件类型失效的服务人员信息;二是将待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协议要素信息待确认阈值调整为5000条;三是对本次勾选提交的协议进行校验和提交,不对待提交列表中所有的记录进行校验;四是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及“税务师事务所管理”中增加“涉税业务报告”功能,可查询当前年度中存在“一般税务咨询,其他涉税服务”两类业务的未报送和已报送协议信息;五是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后,自动生成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电子证书,纳税人可查看、下载。
(1)调整新电局校验规则,仅对本次勾选提交的协议进行校验和提交,不对待提交列表中所有的记录进行校验,如下图所示:
查询列表“身份证号码”增加小眼睛,点击小眼睛可展示脱敏或展示完整数据。
(2)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及“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模块”中增加“涉税业务报告”功能,放在“年度报告”后,可查询当前年度中存在“一般税务咨询,其他涉税服务”两类业务事项的未报送和已报送的协议,如下图所示:
未报送查询页面
已报送查询页面
涉税业务报告报送页面:
(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电子证书,供纳税人查看、下载。
十二、调整我的收藏功能
功能列表中存在菜单地址的功能菜单,均可添加到“我的收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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