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2024

1月24日,重庆市正式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有关房产税征收的最新政策情况,一起来详细了解看看。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房产税暂按房产交易价的70%计算缴纳。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应税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四)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

八、征收管理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四)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九、收入使用

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维护。

十、配套措施

(一)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年度均价计算确定。

(二)有关部门要配合征收机关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建立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个人住房进行评估,并作为计税参考值。对存量住房交易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值计税。

(三)财政、税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共同搭建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六)欠税公告后仍不缴纳的,纳税人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十一、本办法由重庆市人民政府解释。

十二、本办法从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管,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依据《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以《暂行办法》确定的住房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第二章试点区域

第三条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章征收对象

第四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第四章纳税人

第五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第五章计税依据

第六条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房产税暂按房产交易价的70%计算缴纳。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

凡纳入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七条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均属征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第六章税率

第八条应税住房税率为0.5%。

第七章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九条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

第十条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第八章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当年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二条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应税房产毁损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审批,当年可酌情减征或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九章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十六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应及时建立“一户式”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档案。

第十九条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提供的户口簿,确定应税住房的家庭人员。家庭人员以纳税人共同户籍记载的人员为准。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按照征收范围内纳税人及家庭人员拥有住房情况,确定扣除免税面积。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依据身份证件号码非本市的个人提供的重庆市户籍,或者营业执照,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确定其是否为纳税人。

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主动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提供减免税要件和其他纳税资料,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事项。

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征收档案信息比对,核实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进行税款征收,并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源泉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受托代征单位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第二十九条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三十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在办税场所或者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欠税的纳税人进行定期公告,公告后仍不缴纳的,纳税人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税务机关根据征管工作需要,可以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十章配套措施

第三十四条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欠税信息传递给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欠税的住房予以交易限制。交易限制待纳税人缴清欠税后解除。

第三十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获取第三方的涉税信息资料,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等方式,宣传个人住房房产税,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THE END
1.2024年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作为一种新的税种被推出,要非常谨慎,征收房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个人持有多套房的现象,但由于各个城市的房地产情况不一样,也导致了不同地方的房产税规定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2024年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的。在征税对象上,重庆房产税针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http://m.goufang.com/wenda/wenda236369.html
2.2024年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是什么?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的标准是:按照房价的百分之十到三十进行收取,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相关制度执行。省市和地区的不同征收的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咨询和分析。 2024年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是什么? https://www.64365.com/zs/1162835.aspx
3.重庆大动作!房产税有调整。(四)将第六条第二款中的“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修改为“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五)在第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四)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8953977678434978&wfr=spider&for=pc
4.2024年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法律资讯导读: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关于“2024年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年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https://m.maxlaw.cn/n/20231208/10935419927130.shtml
5.2024年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以上是2024年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购房者在交纳契税时应注意契税税率,并考虑合理的购房价格。对于开发商不按流程征收契税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在审批贷款时缴纳。购买二手房和新房的契税缴纳时间也有所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南京市税务局。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https://www.jiwu.com/baike/56067.html
6.官宣!2024年重庆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为单价29616元/平方米起征点将由2023年的28566元/平方米调整为29616元/平方米。 2024年1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022—2023年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面均价2倍标准为29616元/平方米。 这意味着,从2024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23年的28566元/平方米调整为29616元https://cq.leju.com/news/2024-01-01/20567147571401988557791.shtml
7.@石柱人,明日起施行!重庆房地产再推重磅政策!一、取消本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二、对涉及住房交易的契税政策,以及涉及取消本市普通住 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UwODgzNg==&mid=2652217510&idx=2&sn=6bce04836454ee960d6c8d92deffe9e3&chksm=85b952aa511d3080a951c85e8950d4e7f81015371ac1738bd484f8c6644d66ab9fc331c6c29a&scene=27
8.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及标准(2024年)1.对养老机构(含家庭服务企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http://mzj.cq.gov.cn/zwgk_218/fdzdgknr/zdlyxxgk/lnrfl/fczcssqd/202406/t20240606_13270135.html
9.2024房产税要怎么交?2024重庆房产税起征点12年涨了1.98倍二、2024年重庆房产税起征点12年涨了1.98倍 据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信息,2022—2023年,重庆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面均价2倍标准为29616元/平方米。这也就意味着,2024年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起征点按此标准执行。据悉,2011年1月起,重庆与上海,成为全国首批且“唯二”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城市,房产税起征点https://m.taofang.com/cq/zixun/21635.html
10.重庆2024年个人住房房产税起征点涨至29616元/平方米格隆汇1月5日|据观点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公布,2022-2023年,重庆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面均价2倍标准为29616元/平方米。这也就意味着,2024年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起征点按此标准执行。与2011年执行的标准9941元/平方米相比,12年间涨幅为1.98倍。https://www.gelonghui.com/live/1361875
11.2024重庆买房购房政策最新消息(购房资格+贷款政策+房产税政策)2024年重庆的买房限购细则实际上并不严格,因为重庆并未实施传统的限购政策。然而,在贷款政策和房产税方面,重庆对外地购房者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本篇文章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24重庆买房购房政策最新消息,其中包括购房资格、贷款政策以及房产税政策,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https://cq.loupan.com/html/news/202405/5302172.html
12.房产税和契税的区别是什么?房产税契税2024年收费标准1、征收对象不同:房产税是针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税款,而契税则是针对房屋买卖双方征收的税款。 2、征收时间不同:房产税是按年度征收的,而契税则是在房屋买卖时一次性征收的。 3、征收标准不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房产的评估价值计算,而契税则是按照房屋的交易价格计算。 https://cs.loushi.com/zixun/79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