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8号2022-10-26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受灾期间及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的房产税。

“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因上述原因导致房产损毁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房产停止使用的,可申请减免受理破产申请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的房产税。

“受理破产申请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次月至破产程序终结当月。破产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恢复生产经营的,困难减免期间计算至人民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的当月。

(三)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全面停产停业、关闭(不包括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房产停止使用的,可申请减免全面停产停业、关闭期间的房产税。

“全面停产停业、关闭期间”是指全面停产停业、关闭次月至恢复生产当月。

(四)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发生亏损且净资产为负数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

(五)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

(六)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减免情形。

二、房产税困难减免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

符合困难减免情形的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之日起6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可在困难减免情形发生后至次年6月底前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

纳税人提出减免申请,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者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的文件;

4.减免税款所属期财务报表;

(1)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当提供财产损失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理赔证明、个人赔款证明、政府补助证明、其他受灾损失证明材料,以及恢复建设施工合同。

(二)受理

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困难减免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的减免税资料存在错误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并允许其更正;

2.申请的减免税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3.申请的减免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更正、补正减免税资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三)核准

房产税困难减免由县(市、区)税务机关负责核准。县(市、区)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减免或者不予减免的决定。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二、《公告》有哪些内容和变化

《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六类可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的情形;对困难减免的办理流程进行规范,放宽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的时限,明确县(市、区)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与7号公告相比,申请条件更明晰、可操作性更强,能够方便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困难减免优惠政策。

三、哪些情形可申请困难减免

《公告》明确了六种可申请困难减免的情形:

1.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2.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房产停止使用的;

3.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全面停产停业、关闭(不包括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房产停止使用的;

4.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发生亏损且净资产为负数的;

5.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

6.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减免情形。

《公告》规定,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之日起6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符合《公告》第一条第(一)项“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第(二)项“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房产停止使用的”、第(三)项“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全面停产停业、关闭(不包括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房产停止使用的”情形的,可在困难情形发生后至次年6月底前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

五、享受困难减免的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1.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受灾期间及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的房产税。

2.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房产停止使用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受理破产申请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的房产税。

3.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全面停产停业、关闭(不包括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形),房产停止使用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全面停产停业、关闭期间的房产税。

4.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发生亏损且净资产为负数的纳税人以及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可申请减免亏损年度的房产税。

六、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7号公告将于2022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申请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困难减免。

THE END
1.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吗房产税试点城市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吗 2022年,房地产税将开始试点,暂时不会正式实施。据官方报道,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这说明,房地产税的出台,已成为必然。尽管开始征收房产税,但是它并不会很快到来。一部大的立法,少说也要经过三个流程,而房产税事关我国每一位拥有房地产的国民,短期内都不能正式推行。https://www.house365.com/info/fgyw3426/
2.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吗?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会有哪些?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大概率2022年推出。本届立法主管部门将于2023年任期结束,呼声这么高的“房地产税http://www.loupan.com/ask/784398.html
3.和你有关!《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百问百答来了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市税务局) 23、哪些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2年第二、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因受疫情影响,全市纳税人均遭受了较大的损失,缴纳房产税、城https://web.shobserver.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494188
4.2022房贷新政策2022年最新房地产政策→MAIGOO知识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21年,这是国家第七次提及房地产税立法相关的工作。其中,12月1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已明确表示:在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再国家统一进行立法,并规定试点时间为5年。 根据财政部释放的信息看,房地产税的出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趋势https://www.maigoo.com/goomai/251581.html
5.税总发布2022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资讯频道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以下为《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全文: 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 (一)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https://news.esnai.com/2022/0702/230922.shtml
6.2022年全国会收房产税吗?房产税试点城市都有哪些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2022年全国征收房产税。上海和重庆是目前房产税试点城市。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在上海征收的对象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属于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暂定率为0.6%;重庆征收的对象是独栋别墅的高档公寓,以及没有工作户口和投资者的第二套房,税率为0.5%-1.2%。 156***http://m.goufang.com/wenda/wenda27136.html
7.2022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2022年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2022年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导读: ?2022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就是“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全面铺开仍无时间表”。这一消息说明试点城市最近并不会扩大,那么现在的试点城市一共有哪些呢?可能成为试点城市的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就是“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全面铺开https://ningbo.jiwu.com/gonglve/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