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2022-04-26

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等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额不得超过纳税人扣除保险赔款、责任人赔偿、财政拨款等补偿后的净损失金额。

(二)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造成停产停业后,房产、土地停用的,可申请免征房产、土地停用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可申请免征破产程序期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公共交通企业、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当年发生亏损的,可申请免征用于公共交通服务、污水垃圾处理的房产、土地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当年发生亏损的,可申请免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房产、土地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二、下列情形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

(一)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三、纳税人享受困难减免税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见附件1)。

(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报告(见附件2)。

(三)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材料复印件。

(四)困难理由说明材料,包括:

1.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应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受灾损失报告,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灾损失说明,或保险公司理赔凭证资料;

2.因城市规划、国家建设造成停产停业后,房产、土地停用的纳税人,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凭证资料;

四、办理流程及期限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由各区(县、市)税务局和市局第三税务分局按年核准。纳税人符合规定情形的,原则上应于税款所属年度终了后的次年5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纳税人对减免税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申请享受减免税后情形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本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地税一[2008]91号)第一条第(三)项第19、20、21目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6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2022-04-26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等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制订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其中,第一条第三款所称“破产程序期间”,是指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起,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或者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止的期间。第四款、第五款所称“亏损”,按照企业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所列示的金额确定。第五款所称“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是指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从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

(二)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公告》第二条明确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或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规定的情形,不得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其中,“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准。

(三)申请享受减免税的办理资料

《公告》第三条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困难减免税应当提供的资料,包括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困难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证明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材料复印件以及困难理由说明材料。

(四)困难减免税办理流程及期限

《公告》第四条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办理困难减免税的办理流程及期限,并明确了信息报告有关要求。

THE END
1.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吗房产税试点城市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吗 2022年,房地产税将开始试点,暂时不会正式实施。据官方报道,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这说明,房地产税的出台,已成为必然。尽管开始征收房产税,但是它并不会很快到来。一部大的立法,少说也要经过三个流程,而房产税事关我国每一位拥有房地产的国民,短期内都不能正式推行。https://www.house365.com/info/fgyw3426/
2.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吗?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会有哪些?2022年房产税会出台,大概率2022年推出。本届立法主管部门将于2023年任期结束,呼声这么高的“房地产税http://www.loupan.com/ask/784398.html
3.和你有关!《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百问百答来了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市税务局) 23、哪些纳税人可申请减免2022年第二、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因受疫情影响,全市纳税人均遭受了较大的损失,缴纳房产税、城https://web.shobserver.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494188
4.2022房贷新政策2022年最新房地产政策→MAIGOO知识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21年,这是国家第七次提及房地产税立法相关的工作。其中,12月1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已明确表示:在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再国家统一进行立法,并规定试点时间为5年。 根据财政部释放的信息看,房地产税的出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趋势https://www.maigoo.com/goomai/251581.html
5.税总发布2022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资讯频道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以下为《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全文: 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 (一)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https://news.esnai.com/2022/0702/230922.shtml
6.2022年全国会收房产税吗?房产税试点城市都有哪些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2022年全国征收房产税。上海和重庆是目前房产税试点城市。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在上海征收的对象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属于第二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暂定率为0.6%;重庆征收的对象是独栋别墅的高档公寓,以及没有工作户口和投资者的第二套房,税率为0.5%-1.2%。 156***http://m.goufang.com/wenda/wenda27136.html
7.2022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2022年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2022年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导读: ?2022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就是“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全面铺开仍无时间表”。这一消息说明试点城市最近并不会扩大,那么现在的试点城市一共有哪些呢?可能成为试点城市的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就是“今年房地产税不扩大试点,全面铺开https://ningbo.jiwu.com/gonglve/411.html